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

吉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
 (吉政发[2004]1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以下简称《决定》),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地位、作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对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职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是指导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决定》的重要性,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为深入贯彻落实《决定》,促进我省的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安全生产法制和执法队伍建设,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全省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
  (二)奋斗目标。到2007年,建立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全省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上升的幅度有所降低,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多发状况得到有效控制,工矿企业事故死亡人数、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道路交通运输万车死亡率等指标均有一定幅度的下降。到2010年,初步形成法制完备、秩序井然的安全生产格局,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死亡人数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到2020年,全省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达到或者接近国际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三)控制指标。
 
 工矿10万人死亡率到2007年下降到11以下;到2010年下降到10以下。
  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到2007年下降到6.66以下;到2010年下降到4.68以下。
  道路交通运输万车死亡率到2007年下降到9.0以下;到2010年下降到8.2以下。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