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占全省人口30%左右的大中城市和经济比较发达的县,要以全面实施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尽快达到省定的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要求,全面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基本达到国内教育的先进水平。
(二)占全省人口60%左右,已经实现“两基”目标,经济发展中等的广大农村地区,要以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为主要内容,集中力量抓好义务教育的巩固提高工作,切实控制初中学生流失,力争到2007年有一半左右的县(市、区)达到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要求,并通过省组织的标准化建设评估验收。
(三)未“普九”的县,要集中力量打好“普九”攻坚战,在2005年前完成“普九”任务。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改善办学条件。加大中小学危房改造步伐,到2007年,全部消灭中小学危房,实现“保安全”的目标;按照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求,充实完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建设一批校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大力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今后五年内,所有初中学校配备计算机教室,农村小学基本配备卫星地面接收设备或教学光盘播放设备,基本普及信息技术教育。
(二)优化学校布局。中小学校布局和规模在充分满足广大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前提下,农村通过撤销、合并等方式,扩大办学规模,使有限的教育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办学规模效益得到较大提高;城市和发达地方要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的方式,最大程度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基本消除农村学校代教现象;教师的学历达到规定的要求;基本形成教师职后教育的经费保障、基地保障和制度保障体系;校本研训规范化、制度化,成为学习化学校的重要内容;教师的专业化能力和师德水平有显著提高。
(四)理顺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水平。全面落实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在2005年前所有县(市、区)完成“五三”学制向“六三”学制的过渡,小学生全部实行6周岁入学;校长的培养、选用、培训、评估等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学校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有效;学校依法办学,行为规范,严格执行各项政策;学生入学率、毕业率、辍学率均达到或控制在规定的比例。
(五)实施新课程标准,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所有中小学校都要实施新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树立新的教育理念,积极进行教学方式、评价制度和考试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综合实践课和校本课程建设,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深入。
(六)加强薄弱学校建设,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切实发挥示范学校等优质学校的示范、幅射作用;在移民并村和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建设一批高起点、高标准的中小学校;加大对薄弱学校改造力度,用五年左右时间使县(区)范围内薄弱学校全部得到改造,农村学校与城区学校办学水平差距明显缩小,“择校”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促进区域内教育的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