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协调发展,充分利用教育资源,广泛开展职业培训工作。回乡初高中毕业生能普遍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对40%以上的乡镇企业职工进行岗位培训,对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按需进行,为20%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转移培训,农村劳动力年培训率达到35%以上。
(三)青壮年劳动力达到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50%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初级以上职称的占总劳动力的20%,非农产业劳动力占到农村劳动力总数的50%以上。
(四)通过各种受教育渠道,农民的科技意识普遍提高,各类技术骨干占劳动力总数的30%以上,GDP中科技贡献率占40%以上,全县区人均纯收入按1990年不变价计算达到2000元。文化、体育、卫生保健、住房生活设施等达到小康标准。
(五)各类学校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社会治安良好,基本控制重大刑事案件发生,计划生育达标。达到精神文明建设的行政乡(村)占50%以上。90%的乡(镇)达到科教兴乡标准。
今后五年,全省力争40%的乡(镇)、30%的县(市)分别达到科教兴乡和科教兴县的标准。
二、主要工作与基本要求
(一)农村中小学要积极探索和推进教科劳相结合。农村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紧密结合农村实际,学习和借鉴柳林县前元庄实验学校的办学经验,实行“三教统筹”,把教学活动、科技活动和生产劳动有机联系起来,办好一校,致富一村。在初中开展“绿色证书”教育,实行绿色证书和毕业证书“双证”制度。充分利用学校师资和校舍资源,积极承担农民培训和扫盲任务。
(二)加强县级职业成人教育中心建设。有效整合各种教育资源,县(区)要集中力量建设好一所骨干示范性的职业教育或成人教育中心,并达到国家级标准,积极承担起全县中初级技术人才的培养培训任务。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就业能力为目标,对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或进入非农产业就业的农村劳动力,进行创业、就业的技能培训,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加强与用人单位的合作,开展订单培训,实行灵活的学制和学习方法,推广“学校+公司(基地)+农户”和“边学习、边实践、边创收”的办学模式,给农民提供学了能用、用了能致富的知识和技能,使中心真正成为人才培养、科技推广和农科教结合的阵地。
(三)充分发挥乡(镇)和村一级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在农村成人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县(市)要按初级中学建制建设2~5所国家级示范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并利用各种形式向农民推广农业新知识、新品种、新技术,传播农业环保、无公害农产品、食品安全和经营管理等知识,开展时事政治、民主法制、人口环境和社会文化生活等方面的教育活动。按照“围绕资源搞开发、围绕市场上项目、围绕项目抓培训”的原则,加强案例和实践教学,开展系列化的生产技术培训,培养一大批懂科技、善经营、能从事专业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的新型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