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明办等部门
关于实行移风易俗进一步做好殡葬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闽政办[2004]2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文明办、民政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林业厅:
省文明办、民政厅、国土资源厅、林业厅《关于实行移风易俗进一步做好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殡葬改革是党和人民政府历来倡导的一项移风易俗的社会改革,对于节约土地、保护生态环境、减轻农民负担和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等具有重大意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加快我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殡葬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
殡葬管理条例》和《
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推行火葬,制止乱埋乱葬,积极而稳妥地落实殡仪馆建设工作,以实现《福建省2001-2005年殡葬改革规划》。
在推进殡葬改革中,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加强殡葬改革的各项管理工作;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做好群众思想工作,认真解决殡葬改革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过细疏导,化解矛盾,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的安定稳定。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00四年二月十五日
关于实行移风易俗进一步做好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
(省文明办、省民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 二00四年二月)
近年来,我省殡葬改革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目前,全省火化率已达到64.3%,乱埋乱葬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文明节俭办丧事、移风易俗已逐渐为广大群众所接受。殡葬改革对保护土地、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但是,我省殡葬改革仍然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如有的地方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力,省政府下达的建殡仪馆任务和火化率指标迟迟不能完成;有的地方乱埋乱葬、“死人与活人争地”的现象得不到有效治理,个别地方甚至还十分严重;有的地方丧事大操大办盛行,迷信活动蔓延。为了进一步推进我省殡葬改革,搞好移风易俗,现提出以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