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计委关于促进我省
氧化铝工业有序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豫政办[2003]104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计委制订的《关于促进我省氧化铝工业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十二月四日
关于促进我省氧化铝工业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
近年来,全国铝工业得到了快速发展。我省与全国一样,到今年末将形成240万吨氧化铝、200万吨电解铝的生产能力。在全国电解铝与氧化铝的供应严重失衡的情况下,受市场和利益驱动,我省一些地方出现了不顾资源约束和环境容量制约,竞相盲目发展氧化铝的苗头。除中铝河南分公司和中州分公司拟在近年内使氧化铝生产能力达到420万吨外,各地已提出拟建氧化铝项目的规模已超过400万吨。为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促进我省氧化铝工业有序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根据资源保障程度控制我省氧化铝建设总规模
氧化铝工业是资源、资金、技术密集型原材料产业,因生产过程中要产生大量的尾矿和赤泥 (至今未有较好的处理办法添加到水泥原料中,产品也只能用于工业),对环境的影响非常大,铝土矿作为不可再生资源,其保障程度直接制约着一个地区氧化铝工业的总量与生存周期。截止目前,我省已探明铝土矿保有资源储量3.82亿吨,居全国第三位,矿区主要分布在郑州、洛阳、三门峡、平顶山、许昌、济源等地的16个县(市),全省铝土矿铝硅比平均为5.54。另外经过对部分矿床和矿点开展的地质普查,初步分析可能新增铝土矿资源储量约在2亿吨左右。
综合考虑我省铝土矿资源储量及利用外省部分资源的可能,在没有新增铝土矿储量的前提下,按照20年生产期,今后相当一段时期,我省氧化铝产能规模最大在600—700万吨/年左右。新增建设规模应控制在360—460万吨左右。因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准确把握氧化铝工业的发展形势、资源与环境制约状况和基本规律,按照总量控制的要求,严格控制新建氧化铝项目,坚决制止盲目发展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努力实现氧化铝工业发展与资源充分利用、优化生态环境相统一。
二、优化我省氧化铝工业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