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海洋生物工程制品
发展岩藻聚糖硫酸酯、高粘、低粘褐藻胶及深加工产品;重点发展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染料中间体、感光材料、致冷剂、阻燃剂、镁盐、灭火剂等溴系、镁系海洋精细化工产品及苦卤膜法分离及综合利用产品。开发新一代海洋药物和保健产品,建成全国重要的海洋药物研究、开发、生产和出口基地。
(十)监管能力建设
1.监管能力和信息网络
建立完善覆盖全省的水质自动监控网络、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控网络和污染事故快速反应系统,建立全省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机动车尾气监测网络、环境信息网络。建设农业环境监测体系、森林资源监测体系、水土流失监测网络。建设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监视、监测网络。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体系。
2.重点实验室
结合生态省建设的技术和人才需求,加快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科技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在清洁工艺技术、清洁能源开发、清洁产品开发、生态工业、生态工程与技术、循环经济、水资源保护、大气污染防治等领域建成一批重点实验室。
3.区域生态敏感性评价和生态监测
开展土壤侵蚀、沙化、盐渍化等生态敏感性评价。开展生态监测,建立省、市级的生态监测网络,完善生态监测体系。建立生态环境空间信息系统。
六、主要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强化对生态省建设的组织领导
生态省建设是一项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性系统工程,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生态省建设领导机构,建立生态省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部门的分工和责任,全面加强对生态省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与协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都要把生态省建设作为一件大事,列入工作议程。将建设任务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工作业绩的主要内容。
2.建立健全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
把生态省建设的主要任务与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将生态省建设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在制定五年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区域开发规划时,都要充分考虑生态省建设的规划目标要求。
3.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体制创新
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体制。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作用的同时,强化政府在生态省建设方面的综合协调能力。建立部门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做到责任、措施和投入“三到位”。切实解决地方保护、部门职能交叉造成的政出多门、责任不落实、执法不统一等问题。
(二)法制保障
1.建立生态省建设的法规体系
对国家已颁布的各项人口、资源、环境法律和法规,要认真宣传、严格落实。制定有关生态省建设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不断提高各级政府领导和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保证生态省建设总体目标的实现。
2.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和政协组织的监督作用
加强立法、执法和工作监督是生态省建设一项重要的保证措施。要加强各级人大、政协的监督力度,同时也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新闻媒介监督的作用,以保证生态省建设的健康发展。
3.完善政府内部的行政监察制度
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内部的监察制度,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执行环境、资源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情况的监察,实施责任追究制度,以保证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计划与规划的落实。
(三)政策保障
1.实施有利于生态省建设的经济政策
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制定相应的产业政策,逐步建立体现生态经济理念的价格体系,引导社会生产力要素向有利于生态省建设的方向流动。编制并发布鼓励生态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的优先项目名录,并对这类项目提供优惠政策。运用消费政策引导社会的绿色消费倾向。
2.加大生态省建设的财政投入
将生态环境建设重点项目优先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政府对生态省建设的投入,重点保证重大建设项目和科技攻关项目的启动。足额安排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污染防治资金,设立生态省建设专项资金并逐年增加,加大对林、草、土地、水资源建设及环境保护与监测等项目的投资力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和投入方式,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的引导作用,采取建立政府引导资金、政府投资的股权收益适度让利、财政贴息、投资补助和安排前期经费等手段,使社会资本对生态建设投入能取得合理回报,推动生态建设和环保项目的社会化运作。
3.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
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采取政府引导、社会投入、市场运作的方式,鼓励国内外企业、社会和民间资金投入生态省建设。改革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投资、建设和运营体制。加强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全省所有市、县、区都要征收城市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 2005年底前要达到保本微利水平。
4.建立健全资源与环境补偿机制
按“资源有偿使用”原则,完善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机制,对重要自然资源征收资源开发补偿费。对所征收的资源与环境补偿费用,集中管理并真正用于生态环境建设中。
5.建立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为反映经济发展过程中资源与环境成本,研究建立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使国民经济的发展能不断地对生态环境与资源进行必要补偿,引导人们从单纯追求经济增长逐步转到注重经济、社会、环境和资源协调发展上来。
(四)科技保障
1.加强基础学科建设,提高科技储备能力
围绕生态省建设的重点领域,加快人才培养、科技基地建设、科技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清洁工艺技术、清洁能源开发、清洁产品开发、生态工业、生态工程与技术、循环经济等领域的科研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相关领域重点实验室的发展,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实现高技术产品“生产一代、储备一代、开发一代、规划一代”的目标。建成一批清洁工艺技术、生态工业、循环经济、环境保护、生态教育培训基地和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基础学科研究基地。
2.开发先进适用科技成果
调整并组织实施“山东省可持续发展十大科技示范工程”,加强生态省建设的重大战略研究,为生态省建设提供科技示范和支撑。围绕资源和环境承载力、环境容量、清洁生产、循环经济、产业链接关键技术、水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废物资源化、生态安全和小城镇建设,开展专项研究,组织科技示范,强化相关技术推广。对那些技术含量高、有可能形成产业化的项目和技术,予以高新技术产业的优惠政策。抓好国家级、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示范区建设,积极探索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相统一的新型发展模式,为生态省的建设提供示范样板。
3.培养生态省建设人才队伍
实施科教兴鲁战略,大力发展高等教育,促进人口整体素质的提高。各级政府都要重视培养适应生态省建设的各类人才,同时也要吸引急需的国内外人才加入到生态省建设中来。还要特别注意培养与引进高层次的管理人才,建立高水平的企业家队伍。
(五)社会保障
1.加强宣传教育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循环经济、生态省的科学知识和法律常识纳入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舆论宣传和科普教育,及时宣传报道先进典型,公开揭露和批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多种形式的生态环境教育,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都要设置与循环经济和生态省建设相关的课程,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的环境资源意识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能力。
2.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
扩大公民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鼓励社会团体和公民积极参与生态省建设,对在生态省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加强环保法律、政策和技术咨询服务,扩大和保护社会公众享有的环境权益。鼓励非政府组织参与循环经济政策研究和技术推广,开展社会宣传等社会公益活动,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在生态省建设中的作用。
3.加强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
加强与国内先进省市在生态省建设中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他们在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生态省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经验,吸引外资投资到高新技术、污染防治、节约能源、原材料和资源综合利用的项目上来,把利用外资与发展循环经济和生态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加快生态省建设的步伐。
(六)监管能力保障
1.建立专家咨询决策管理信息系统
在制定涉及生态省建设重大政策和规划,确定重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项目等方面,要重视发挥专家咨询作用。依托“数字山东”建设,建立生态省建设决策管理信息系统,全面收集分析生态省建设的信息和国内外发展动态,实现政府各部门信息资源共享,为各级政府和管理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建立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应用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卫星定位系统等技术,进一步摸清生态环境基础情况;建立生态环境监测系统,提高环境监测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整合环保、农业、土地、林业、海洋、水利等行业的监测网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建立生态省重点工程的环境监察制度。
3.建立完善生态环境预警系统和快速反应体系
强化灾害性天气以及生物安全、赤潮、农林畜牧渔业病虫害、环境质量的预报,加强工程防险除险、地质灾害、地震等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增加预警和防范准备时间;建立健全突发性事故快速反应体系,避免和减少各类灾害造成的损失。
附件1: 《山东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规划指标表
┌──┬──┬───────────────┬────────┬───┬───┬───┬───┬─────────┐
│指标│序号│ 指标名称 │ 单位 │2002年│2005年│2010年│2020年│ 国家生态省指标 │
│类别│ │ │ │ 实际│ 计划│ 规划│ 规划│ │
├──┼──┼───────────────┼────────┼───┼───┼───┼───┼─────────┤
│ │1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 │元/人 │ 11645│ 15050│ 21880│ 42020│≥33000 │
│ ├──┼───────────────┼────────┼───┼───┼───┼───┼─────────┤
│ │2 │人均地方财政收入 │元/人 │ 673│ 920│ 1620│ 5030│≥5000 │
│ ├──┼───────────────┼────────┼───┼───┼───┼───┼─────────┤
│ │3 │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人 │ 2954│ 3520│ 5100│ 11100│≥11000 │
│ ├──┼───────────────┼────────┼───┼───┼───┼───┼─────────┤
│经济│4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人 │ 7615│ 9070│ 12700│ 24500│≥24000 │
│发展├──┼───────────────┼────────┼───┼───┼───┼───┼─────────┤
│ │5 │环保产业及相关产业比重 │% │ 4.7│ 5.5│ 7.5│ 10│≥10 │
│ ├──┼───────────────┼────────┼───┼───┼───┼───┼─────────┤
│ │6 │第三产业占GDP比重 │% │ 36.5│ 40│ 45│ 50│≥45 │
│ ├──┼───────────────┼────────┼───┼───┼───┼───┼─────────┤
│ │*7 │单位GDP能耗 │吨标准煤/万元 │ 1.24│ 1.17│ 1.06│ 0.86│ │
│ ├──┼───────────────┼────────┼───┼───┼───┼───┼─────────┤
│ │*8 │单位GDP水耗 │立方米/万元 │ 240│ 210│ 150│ 100│ │
│ ├──┼───────────────┼────────┼───┼───┼───┼───┼─────────┤
│ │*9 │环保投入占GDP的比例 │% │ 1.4│ 1.8│ 3.0│ 3.5│ │
├──┼──┼───────────────┼────────┼───┼───┼───┼───┼─────────┤
│生态│10 │森林覆盖率 │% │ 18.8│ 24│ 28│ 30│ │
│建设│ │ 山区 │ │ │ 48.5│ 59│ 65│≥65 │
│与 │ │ 丘陵区 │ │ │ 17.1│ 27│ 35│≥35 │
│保护│ │ 平原地区 │ │ │ 20.0│ 21.5│ 21.5│≥12 │
│ ├──┼───────────────┼────────┼───┼───┼───┼───┼─────────┤
│ │*11 │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 33│ 33│ 35│ 40│ │
│ ├──┼───────────────┼────────┼───┼───┼───┼───┼─────────┤
│ │12 │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 │% │ 6.1│ 10│ 13│ 18│≥15 │
│ ├──┼───────────────┼────────┼───┼───┼───┼───┼─────────┤
│ │13 │退化土地恢复率 │% │ 72│ 75│ 80│ 90│≥90 │
├──┼──┼───────────────┼────────┼───┼───┼───┼───┼─────────┤
│ │*14 │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率 │% │ 30│ 40│ 60│ 80│ │
│生态├──┼───────────────┼────────┼───┼───┼───┼───┼─────────┤
│建设│15 │物种多样性指数 │% │ 0.85│ 0.88│ 0.90│ 0.92│≥0.9 │
│与 │ │珍稀濒危物种保护率 │ │ 90│ 95│ 100│ 100│100 │
│保护├──┼───────────────┼────────┼───┼───┼───┼───┼─────────┤
│ │16 │主要河流年水消耗量 │ │ │ │ │ │ │
│ │ │ 省内河流 │ │ 42│ 41│ 40│ 40│不超过国家分配的水│
│ │ │ 跨省河流(黄河) │ │ 同右│ 同右│ 同右│ 同右│资源量 │
│ ├──┼───────────────┼────────┼───┼───┼───┼───┼─────────┤
│ │17 │地下水超采率(平原区) │% │ 49│ 35│ 25│ 0 │ 0 │
├──┼──┼───────────────┼────────┼───┼───┼───┼───┼─────────┤
│ │18 │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 │ │ │ │ │ │ │
│环境│ │ 二氧化硫 │千克/万元(GDP) │ 16│ 10.9│ 7.2│<6.0│<6.0 │
│保护│ │ COD │ │ 8.2│ 5.5│<5.5│<5.5│<5.5 │
│ ├──┼───────────────┼────────┼───┼───┼───┼───┼─────────┤
│ │*19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 84.3│ 85│ 86│ 90│ │
│ │ │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30│ 50│ 65│ 90│ │
│ ├──┼───────────────┼────────┼───┼───┼───┼───┼─────────┤
│ │*20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 │% │ 98.4│ 100│ 100│ 100│ │
│ │ │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 90│ 95│ 100│ 100│ │
│ ├──┼───────────────┼────────┼───┼───┼───┼───┼─────────┤
│ │*21 │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 │% │ 40.3│ 45│ 60│ 80│ │
│ │ │ 城市回用水利用率 │ │ │ 20│ 30│ 60│ │
│ ├──┼───────────────┼────────┼───┼───┼───┼───┼─────────┤
│ │*22 │ 城市集中供热率 │% │ 31.1│ 35│ 40│ 50│ │
│ │ │ 城市燃气普及率 │ │ 93.2│ 95│ 97│ 99│ │
│ ├──┼───────────────┼────────┼───┼───┼───┼───┼─────────┤
│ │*23 │ 化肥使用强度 │千克/公顷 │ 634│ 550│ 400│ 250│ │
│ ├──┼───────────────┼────────┼───┼───┼───┼───┼─────────┤
│ │*24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资源化率 │% │ 60│ 85│ 90│ 90│ │
│ ├──┼───────────────┼────────┼───┼───┼───┼───┼─────────┤
│ │25 │空气环境质量功能区达标率 │% │ 52.9│ 100│ 100│ 100│达到功能区标准 │
│ ├──┼───────────────┼────────┼───┼───┼───┼───┼─────────┤
│ │26 │水环境质量功能区达标率 │% │ 23│ 30│ 60│ 100│ │
│ │ │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功能区达标率│% │ 81.3│ 100│ 100│ 100│ │
│ ├──┼───────────────┼────────┼───┼───┼───┼───┼─────────┤
│ │*27 │ 城市噪声达标区覆盖率 │% │ 99│ 100│ 100│ 100│ │
│ ├──┼───────────────┼────────┼───┼───┼───┼───┼─────────┤
│ │28 │旅游区环境达标率 │% │ 60│ 70│ 80│ 100│100 │
├──┼──┼───────────────┼────────┼───┼───┼───┼───┼─────────┤
│ │29 │人口自然增长率 │‰ │ 4.55│符合国│符合国│ │ │
│ │ │ │ │ │家或当│家或当│ │ │
│ │ │ │ │ │地政策│地政策│ │ │
│ ├──┼───────────────┼────────┼───┼───┼───┼───┼─────────┤
│ │30 │城市化水平 │% │ 40.3│ 43│ 50│ 60│≥55 │
│ ├──┼───────────────┼────────┼───┼───┼───┼───┼─────────┤
│ │31 │恩格尔系数(城镇居民) │% │ 34.4│ 34│ 33│ 32│<40 │
│社会│ │恩格尔系数(农民) │ │ 42.0│ 41│ 40│ 39│ │
│进步├──┼───────────────┼────────┼───┼───┼───┼───┼─────────┤
│ │32 │基尼系数 │ │ │ │ │0.3—│0.3—0.4之间 │
│ │ │ │ │ │ │ │0.4 │ │
│ ├──┼───────────────┼────────┼───┼───┼───┼───┼─────────┤
│ │33 │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普及率 │% │ 30.2│ 50│ 70│ 95│≥90 │
│ ├──┼───────────────┼────────┼───┼───┼───┼───┼─────────┤
│ │*34 │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 │% │ 46.7│ 70│ 80│ 95│ │
│ ├──┼───────────────┼────────┼───┼───┼───┼───┼─────────┤
│ │*35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 │ 15│ 15│ 18│ 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