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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

  部分城镇特色不突出,功能不配套,环境差,影响到投资环境和居民生活质量。全省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仅为40.3%,仍有近60%的城市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城市垃圾处理率77.7%,但处理标准普遍较低,垃圾围城和二次污染问题比较严重。城市集中供热率仅为31%,仍有69%的居民采用燃煤、小锅炉等取暖。城市燃气普及率93.2%,但瓶装液化气仍占一半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3%,人均公共绿地4.99平方米,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34平方米。
  6.人口基数大、整体文化素质偏低
  全省总人口9082万人,是全国第二人口大省。“十五”至2020年,全省人口仍将继续增长。庞大的人口数量不仅导致人均资源占有量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而且对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等构成巨大压力。同时,人口整体文化素质偏低,每万人中的大专以上学历人数和科技人员数量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三)形势与任务
  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加快,世界制造业基地的转移,经济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大。发达国家正通过发展循环经济,逐步实现经济的生态化转向。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扩大,山东在全面参与国际竞争的过程中,与日、韩经济关系日趋紧密,环黄海经济圈的合作和交流日益加强。
  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为我国现代化建设指明了方向。中共山东省八届五次全委会议作出了《关于进一步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加快现代化建设的决定》,提出了围绕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社会主义新山东的总目标,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未来20年,山东国民经济继续保持较快增长,经济总量翻两番,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为生态省建设提供有力的经济保障;科技创新步伐加快,高新技术快速发展,为生态省建设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有利于国际交流与合作,拓宽发展的领域和空间;可持续发展日益深入人心,公众环境意识明显增强,为生态省建设提供重要的社会基础。建设生态省将有助于产业升级步伐的加快和经济结构的调整,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
  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对资源与生态环境的压力不断增加;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环境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经济国际化步伐的加快,环境保护面临的国际压力也在增大;在高新技术产业迅速发展的同时,新的环境污染因素和环境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面对新形势,建设生态省是山东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历史选择。
  建设生态省,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建设生态省,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调整经济结构、优化产业布局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有利于促进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消费观念的转变,促使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观和文明发展观;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改善生活环境,为子孙后代提供良好的发展基础和永续利用的资源与环境。
  建设生态省,是实现“大而强、富而美”社会主义新山东宏伟目标的重大举措。建设生态省,是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具体体现。建设生态省,丰富了两个“提前”的内涵,体现了人与自然高度和谐的生态文明观,必将对山东省加快现代化进程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建设生态省,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必然选择。山东省人口众多,资源相对贫乏,生态环境脆弱,若继续沿用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的粗放型模式,现有资源和能源将无法满足经济快速增长的需求,生态环境也无法承载。只有遵循循环经济的理念,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才能有效地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保证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建设生态省,是提高综合实力和整体竞争力的必由之路。经济国际化的发展使山东省对国际市场和国际贸易的依存度日益提高,而生态环境质量日益成为影响区域竞争力的重要因素。通过发展循环经济促进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和优化布局,建设生态工业体系,可以充分利用资源和能源,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量,提升综合实力和整体竞争力,降低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社会成本和经济成本,实现生态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共赢”。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社会主义新山东的总目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遵循生态规律和循环经济理念,抓住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循环经济三大重点和结构调整、水资源优化配置、国土绿化、污染防治四个关键环节,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推进生态文化建设,促进人与自然相和谐,走经济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社会文明的道路。
  2.基本原则
  (1)坚持可持续发展、协调运作的原则
  经济增长不仅要重视产值、产量的增加,更要重视经济运行质量的提高。要逐步改变传统的生产模式,发展循环经济,降低能耗、物耗,减少废物排放,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使经济社会发展与区域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
  (2)坚持科技先导、开拓创新的原则
  充分依靠科技,把科技作为生态省建设的前提和基础,不断增强科技创新能力。调动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推进机制创新、体制创新、管理创新,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发展新机制。
  (3)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
  根据生态功能分区,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使生态省建设目标与全省中长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各级各部门要立足本地区、本部门实际,从全局出发,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做到目标明确、量力而行、务求实效。
  (4)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
  突出近期工作重点,优先抓好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污染防治和重点区域生态建设,使生态省建设在近期内取得明显成效。逐步形成分级实施、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动员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并推进生态省建设。
  (5)坚持政策引导、法规规范的原则
  制定生态省建设的各项激励政策,推进生态省建设的公益性与市场经济的竞争性有机结合。综合运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等手段,使法规的强制性与公众的自觉性有机结合,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省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0年,在全省初步形成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的生态经济体系、可持续利用的资源保障体系、山川秀美的生态环境体系、与自然和谐的人居环境体系、支撑可持续发展的安全体系和体现现代文明的生态文化体系,全面增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把山东基本建设成为经济繁荣、人民富裕、环境优美、社会文明的生态省。
  2.阶段目标
  与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社会主义新山东的总目标和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战略步骤相衔接,生态省建设主要分为近期、中期、远期3个阶段。
  (1)近期阶段——启动和推进阶段(2003~2005年)
  到2005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4000亿元,第三产业比重达到40%;总人口控制在9300万以内,城市化水平达到43%;初步缓解水资源紧缺的矛盾,基本实现平水年水资源的动态平衡;重点流域和区域环境质量有较大改善,30%的水体达到水功能区划和水环境功能区划标准,近岸海域水质和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划标准;基本建立农业标准化体系;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45%,回用水利用率达到2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50%;森林覆盖率达到24%,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40%;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60%,受保护地区面积达到国土面积的10%,建设13个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10个循环经济型工业园区、100个生态示范区、100个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 30%的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试点通过验收。
  (2)中期阶段——发展和提高阶段(2006~2010年)
  到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21000亿元,第三产业比重达到45%;总人口控制在9600万以内,城市化水平达到50%;水资源紧缺状况得到有效缓解,基本实现枯水年水资源的动态平衡;基本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重点流域和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60%的水体达到水功能区划和水环境功能区划标准,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保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90%的近岸海域水质达到国家一、二类标准,所有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回用水利用率达到3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森林覆盖率达到28%;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60%;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65%,受保护地区面积达到土地面积的15%,建设30个循环经济型工业园区;有2个以上设区城市基本达到生态市标准,30%的县或县级市达到生态县标准,50%的市建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3)远期阶段——全面发展阶段(2011~2020年)
  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42000亿元,第三产业比重达到50%;实现人口“零”增长,城市化水平达到60%;解决水资源紧缺问题,保证主要河流的生态用水,战略储备地下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得到基本解决,环境质量得到根本改善,所有水体达到水功能区划和水环境功能区划标准,近岸海域水质全部稳定达到一、二类标准,所有城镇空气环境质量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回用水利用率达到6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森林覆盖率达到并稳定在30%以上,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80%;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70%;受保护地区面积达到土地面积的18%,建设100个循环经济型工业园区;80%的设区市达到生态市标准,70%左右的县或县级市达到生态县标准。
  (三)建设指标体系
  为客观反映山东生态环境的特点和生态省建设的重点领域,突出循环经济理念对生态省建设的指导作用,重点解决经济结构不合理、水资源短缺、森林覆盖率低、环境污染较重等关键问题,依据国家环保总局生态省建设指标体系,结合山东实际,在经济发展、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社会进步4个方面,确定具有代表性的35个指标,构成山东生态省建设指标体系。其中有21个是国家生态省建设指标,14个是针对山东特点而设立的指标(见附件1)。

三、生态功能分区和重点保护区域

  (一)生态功能分区
  按照区域生态特点及主导生态功能将全省划分为不同的生态功能区,采取保护、恢复和治理等措施,维持和恢复各生态功能区的生态服务功能。根据《生态功能区划暂行规程》,将全省划分为5个生态功能区(见附件2)。
  1.鲁东丘陵生态区
  鲁东丘陵生态区位于潍河、沭河以东,包括青岛、烟台、潍坊、威海、日照、临沂的全部或部分区域。东、南、北三面临海,具有温暖湿润的海洋性气候特点,是山东省生态条件最好、森林植被覆盖率最高的区域。区内植被为典型的暖温带落叶阔叶林,物种多样性为全省乃至华北最丰富的地区,是我国温带水果和花生生产基地之一。黄金、石墨、滑石等矿产资源丰富。本区的主导生态功能是半岛诸河流的水源涵养、径流调节和森林生态系统以及物种多样性维持。主要生态问题一是河流源短流急,淡水资源严重不足,河流干涸、断流或受到污染;二是超采地下水导致海水入侵;三是幼中龄针叶林所占比例大,森林生态功能低。保护和发展的主要方向和任务是加强次生天然林保护,积极推进封山育林,实施退耕还林,加速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建设,提高水源涵养能力;科学、适度调水,缓解用水矛盾;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提高用水效率;严格限制地下水开采,从根本上解决地下水严重超采问题,遏制海水入侵;建设沿海防护林带;保护生物多样性,加快自然保护区和河流源头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加快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生态市建设;建设以山海为特色的生态旅游基地;建设高水平的我国第三个国际加工制造业基地,形成高新技术产业带;加快半岛城市群建设进程,充分加强和完善青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的作用和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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