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六、改进规划和土地管理,完善房地产开发调控机制
  19、充分发挥规划对开发的源头控制作用。各地要充分考虑城市化进程加快所产生的住房需求,做好住房建设中长期规划,并通过编制住宅专项规划、房地产开发近期发展规划,合理确定不同性质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用地布局和比例,建立开发项目库。要优先落实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危旧住房改造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拆迁安置用房的开发项目,统筹安排好“城中村”的开发改造项目,并合理配置市政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为大规模成片开发和经营城市创造条件。
  20、加强开发项目管理。城市成片开发项目必须由城市人民政府集中审批。禁止以集资合作建房、旧村改造、利用原划拨土地及工业科技教育等名义获得优惠政策的土地,转用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严格执行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项目手册、综合验收交接、转让登记备案、开发项目性质和规划指标变更审查、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等制度。切实规范旧村改造项目与合资合作开发项目,加强开发市场监管,调控好开发投资结构。加强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和预收款监管,尽力降低商品房空置比例和开发经营风险。
  21、搞好土地供应与开发的市场宏观调控。完善城市房地产开发建设、开发用地计划制度,做好两者之间衔接。健全土地出让计划供应制度,对开发规模过大、土地供应过量、闲置建设用地过多的地方,要限制新的土地供应。要依据近期建设规划提出年度开发项目,报城市政府集中审定。组织开展开发项目的规划控制、配套设施等前期工作,为项目招商引资提供必要条件。
  22、制定和完善住宅产业现代化的配套政策。鼓励企业研发和推广先进适用的建筑成套技术、产品和材料,提高住宅建筑科技含量,加强对小区方案集中评议和阶段审查。完善住宅性能认定、住宅部品认证和住宅质量保证保险制度。
  七、标本兼顾综合治理,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23、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重点查处房地产开发、交易、中介服务和物业管理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城市规划、蚕食土地收益、无证或越级开发、合同欺诈、面积缩水、虚假广告等行为要从严查处。按照审批权限与责任挂钩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审批程序、越权越级审批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行政责任;对市场监管不力和失职渎职行为,要依法查处。各地要定期对房地产市场进行整顿和规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为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