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区县、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建设。各区县、各行业要根据地区和行业经济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区县和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并在人员编制、经费等方面予以落实。
(二)健全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网络。随着大量无主管部门的中小企业的出现,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出现了新矛盾、新问题。为此,各区县要全面健全和完善乡镇、街道安全监管网络,切实做到安全监管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实现监管工作的全覆盖。
(三)积极开展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5·25”交通安全宣传日、“11·9”消防日等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国家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普及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弘扬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事迹,并对导致事故发生的典型事例予以曝光。电视台、电台要定期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要不断加强安全文化建设,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意识。
(四)建立危险化学品举报奖励制度。设立危险化学品举报奖励专项资金,凡举报违法从事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和废弃物处置或者隐患严重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经查实后,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物质奖励。同时,继续实行烟花爆竹、严重交通违章行为和特种设备举报奖励制度。
(五)积极培育中介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合理布局,满足广大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安全技术、评价、咨询、培训等方面的需求。进一步增强中介服务机构自律管理和规范管理的能力,提高中介服务效能。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指导,督促中介服务机构规范运作。
四、强化考核,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从今年起,市政府将根据国务院
《决定》,制订本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经分解和细化后,明确对各区县、行业下达年度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进行跟踪检查和监督考核,定期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
与此同时,继续开展市政府与各区县政府、各相关委办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签约、考核工作,明确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以此带动全市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层层签约和落实。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