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
关于加强和促进初中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4]6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和促进初中教育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三月十日
关于加强和促进初中教育工作的意见
(市教育局 二00四年二月九日)
为全面贯彻《
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和《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2003〕19号)精神,高标准、高质量地在我市实施义务教育,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初中教育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现就进一步加强和促进我市初中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初中教育工作,确保初中教育的优先发展
1、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初中教育工作的认识。初中教育是义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保证广大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的初中教育,为之提供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和基本均衡的办学条件,是政府的责任,也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自1996年我市通过“两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达标验收以来,在各级政府的重视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各学校的努力下,我市初中入学高峰平稳度过,市区中学结构和管理体制调整顺利完成,全市初中入学率和巩固率均达到99.99%。但是,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和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需求的日益增长,初中教育工作不少方面还与之不相适应。目前,我市初中教育的办学条件、办学水平、师资队伍、教育科研尚处于弱势,成为制约杭州基础教育发展的瓶颈。如不及时改变现状,我市初中建设将落后于周边城市,高中教育发展将受此制约,市民素质也将受到影响。各级政府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初中教育工作的认识,增强责任心和紧迫感。
2、认真落实政府对初中教育的办学责任。各区、县(市)政府要根据基础教育“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及我市初中教育实际,加强对初中教育发展的统筹和调控,认真制订规划,并作出贯彻实施的工作安排。要加大对初中教育的投入,优化初中教育资源配置,充分发挥镇(乡)政府的积极性,确保初中教育特别是农村初中教育的健康、协调、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