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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情况的报告》的通知

  (三)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违反<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政纪处理的暂行规定》,对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充分发挥行政监察、民主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的整体效能,组织和动员群众对广大公务员贯彻执行《八条禁令》情况进行监督举报,切实加大惩处力度,公开曝光,以儆效尤。2004年,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等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省贯彻落实《八条禁令》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并在此基础上,召开全省贯彻执行《八条禁令》经验交流会,以推广好的做法。
  (四)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八条禁令》配套规章制度,为深入推进禁令落实提供了制度保证。要使《八条禁令》成为广大公务员的自觉行动,必须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要深入调查研究,进一步健全《八条禁令》配套实施办法,形成认识、实施、奖励、惩处、举报和责任等相对完善的规章制度,使之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各部门要把贯彻落实《八条禁令》作为部门职责,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各级行政监察机关也要使其成为一项基本工作职责,纳入政府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统筹安排,狠抓落实,使之取得更加明显的成效。
  附:2003年全省查处违反《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的典型问题
 
                          云南省监察厅
                        二00三年十二月十日

附:        2003年全省查处违反《云南省公务员

               八条禁令》的典型问题

  1.“云南柔红”续标久拖未办问题。 2002年4月,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对云南高原葡萄酒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云南柔红”(半汁葡萄酒)标准备案,久拖一年不办,直到2003年5月才办理备案手续。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给予该局标准化处处长王冠新免职处理,给予直接经办人冯勇行政警告处分。
  2.“云南山灞”重点项目无法开工问题。 2003年4月,云南民营高科技企业“山灞公司”到昆明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申请办理土地登记抵押手续,本可在短时间内办结手续,却先后跑了6次,耗时一个多月仍无结果,致使重点项目无法启动。昆明市委、市政府决定,给予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金祖鑫、副局长刘跃进行政警告处分;免去黄国伟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局长职务;责令上述3人写出深刻检查,并在全市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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