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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监察厅《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情况的报告》的通知

  2003年7月4日,省监察厅制定下发了《关于严肃查处违反<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的通知》。全省各地各部门在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加大了对违反《八条禁令》行为的惩处力度。到2003年10月底,全省各地各部门共查处违反《八条禁令》的案件163件,其中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4件,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顶着不办、拖着不办2件,利用工作之便对当事人故意刁难和吃拿卡要4件,参与赌博活动26件,酗酒闹事和饮酒影响工作16件,上班时间打牌、下棋、打麻将和玩电脑游戏等不务正业活动40件,擅离职守、工作失职、酒后驾车、收受贿赂和礼金以及吸毒、赌博等7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245人,其中党内警告16人,严重警告2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留党察看1人,开除党籍5人;政纪处分中警告23人,记过9人,记大过5人,降级1人,撤职2人,开除11人。其他处理中诫勉谈话7人,通报批评66人,写出书面检查、作出延长预备党员转正时间等处理111人。
  (六)全省贯彻落实《八条禁令》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通过贯彻《八条禁令》,全省公务员增强了工作责任心和事业感,进一步提高了办事效率。建筑工程和物资采购招投标工作进一步规范;为基层和群众的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公务员参与赌博、酗酒闹事和饮酒影响工作以及上班打牌、下棋、玩电脑游戏等不务正业的现象基本杜绝;公务员队伍作风建设中带有倾向性的突出问题得到明显遏制;政府机关作风明显改进,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二、贯彻落实《八条禁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贯彻落实《八条禁令》过程中,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也遇到了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地区、部门和单位之间领导重视程度存在差距,宣传、教育、惩处的力度各不相同;二是有的部门和单位存在隐瞒不报、避重就轻、包庇袒护等现象,有的甚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三是《八条禁令》颁布初期,配套规章制度不够完善,量纪标准不够明确,奖惩职责不够明晰,禁令约束力不够强等。
  三、深入贯彻落实《八条禁令》的意见
  (一)进一步强化对禁令的认识。当前全省贯彻落实《八条禁令》工作不平衡的重要原因,仍然是有关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对禁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此,必须下决心解决认识问题。《八条禁令》是对公务员最基本的要求,是加强政府勤政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公务员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人民政府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八条禁令》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协调配合,狠抓落实。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防止做表面文章。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要在继续加强广大公务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对贯彻落实《八条禁令》重要性认识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采取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加大教育力度,做到人人皆知,确保公务员队伍严格执行《八条禁令》。近期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在省纪委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上进一步强调贯彻落实《八条禁令》的重要性,并作为廉政建设的内容继续抓好落实。二是在宣传报道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的同时,对2003年以来全省贯彻落实《八条禁令》的综合情况作正面报道,并选择一些典型案例进行报道,以正面报道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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