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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把畜牧产业发展成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若干意见

  (九)草地建设与饲料种植工程。 抓住当前农产品供应充裕的有利时机,围绕草食畜生产和奶源生产,结合退耕还草、草原生态保护建设等工程,加大草山草场建设力度,建设一批优质牧草种子和高产优质人工种草养畜基地,大力发展农田种草和推广秸秆过腹还田技术。建设优质饲料原料基地,加快“粮—经”二元结构向“粮—经—饲”三元结构转变。大力发展饲料工业,建立高效安全的饲料生产体系,优化饲料产品结构,实现粮食转化增值。到2007年,全省农田种草面积400万亩,草山建设面积300万亩。
  (十)初级产品基地工程。 按照产业化经营的思路,实施标准化生产管理,在已建畜禽商品基地的基础上,选择一批产业发展基础好的县市区,建设优质畜产品原料生产基地,重点建设30个标准化商品猪基地,30个肉牛生产基地,30个肉羊基地,25个特色家禽生产基地,15个奶源基地。创立一批多层次的科技示范基地、优势畜产品外销基地、龙头企业原料基地,不断增强示范、带动功能。
  (十一)动物疫病防治与服务工程。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动物免疫、检疫、诊疗、监测和动物防疫监督工作。加强重点地区、特困地区乡镇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稳定的防疫经费投入机制,继续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疫与控制,加强边境“三道防线”和省际间防疫监督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动物防疫体系,制定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预案。全面实行免疫标识管理制度,强化动物免疫和产地检疫工作,严格动物疫情报告制度。完善动物保护体系和兽药监测体系,动物疫病免疫密度和畜禽疫病死亡率控制在国家规定指标内,确保畜禽生产安全。
  (十二)畜产品安全工程。 抓紧建立健全与国际接轨的畜产品、饲料、兽药质量标准体系和检验监测体系,制定兽药、饲料、畜产品质量标准、畜产品生产加工规程,进一步强化农药、兽药残留监控工作,实施畜产品、饲料、药品从生产到市场各个环节全程监控,坚决查处使用违禁药品和滥制乱用饲料添加剂的行为。实施无公害畜产品行动计划和食品放心工程,在昆明等大中城市加快推行无公害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发展绿色和有机畜产品。
  (十三)科技与人才工程。 围绕畜牧产业结构调整,以畜禽良种繁育、饲料开发、畜产品加工、动物疫病综合防治、畜产品质量安全、草地生态保护与资源开发等关键技术为重点,增加科技投入,加快技术创新和技术成果转化。实施人才培养和引进工程,推进产学研、农科教结合,为提升畜牧产业水平提供有力的技术和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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