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是搞好县域经济必须坚持的重要指导方针。要围绕推进城乡一体化,科学合理地利用县域资源,最大限度地提高使用效益,增强城镇的聚集效应和辐射带动作用。当前,要把集中发展县域和1—2处中心镇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点,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县域要与所在区域中心城市的发展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与山东半岛城市群建设规划相衔接,实现发展规划统筹、基础设施共享、产业互补配套和资源高效配置,形成特色突出、优势互补、与区域中心城市相配套的卫星城。
要把统筹城乡就业、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省、市、县三级政府每年都要安排专项资金,并引导社会力量,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对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健全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和政策保障体系,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加快城镇化进程,在城市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农业人口,可按当地规定在就业地或居住地登记户籍,并依法享有当地居民应有的权利,承担应尽的义务。
加大农村社会公共事业投入,各级政府每年新增加的教育、卫生、文化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公共事业。鼓励外资和民间资本以各种形式进入社会事业领域。调整和优化农村中小学布局,合理配置农村教育资源,巩固农村基础教育,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在巩固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同时,支持各县(市、区)办好1—2所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和2—3个重点特色专业,有条件的可兴办高级技工学校。着力抓好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救治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搞好乡镇卫生院和计生站等现有卫生设施的整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搞好计划生育,提高人口素质,控制人口增长。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路子。
5.简政放权,为县域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加快县域经济发展,需要有一个更加宽松的环境。各级、各部门都要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为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积极营造务实高效的服务环境、诚信法治的市场环境、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和积极向上的舆论环境。进一步建立健全权责统一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和完善县级政府的社、会管理权、公共服务权、市场监督权等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切实精简各类会议、文件和检查、评比。今后,省里一般不组织大规模的评比、检查,确保基层集中精力抓经济工作。
扩大县级经济管理权限。按照“能放都放、权责统一”和“谁投资、谁决策、谁受益”的原则,将投资项目的决策权下放给各类投资主体。除国债项目、财政预算内项目、统借统还国外贷款项目以及国家限制类项目外,其他项目不再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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