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共卫生建设工作的意见
(2003年12月18日 鲁发[2003]23号)
公共卫生建设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建立公共卫生长效机制,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公共卫生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增加投入、健全体系,改革体制、整合资源,城乡兼顾,重在农村的原则,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满足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服务需求,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2.目标任务。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城市基本医疗服务体系、环境卫生体系和财政经费保障体系。
二、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
3.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管理体系。各级党委、政府都要按照平战结合,运转高效的要求,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有关领导为副总指挥、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统一指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一旦发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指挥部临机决断紧急状态下的应对措施,统筹卫生资源和社会力量,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处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工作。各级都要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和有关重大疾病的防治预案,强化措施,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开展。
4.建立公共卫生信息体系。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互联互通、强化职责、依法管理的原则,完善传染病疫情专报和分析预警系统,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医疗救治信息系统,卫生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与决策系统。公共卫生信息网建设,要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资源,依托国家公用数据网和相关技术,将卫生信息网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延伸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延伸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要科学规划,分期实施,加强督导,确保任务如期完成。
5.建立公共卫生监测体系。按照依法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准确、安全高效的原则,以公共卫生信息网为依托,建设公共卫生综合监测点,专门承担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相关常规监测工作。全省共建设6000个左右公共卫生综合监测点。要建立和完善公共卫生综合监测点管理规范,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设置、属地管理、责权统一、机动灵活、快速灵敏的要求,定期检查评估,实行动态管理。县级人民政府应对每个农村监测点每年补助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