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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

  13、进一步做好信访信息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捕捉重大信访苗头,加强对信访趋势的预测,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重大情况和异常突发事件,要及时向上一级党委、政府和信访部门报告,并续报处理情况和结果,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各级信访部门要定期综合分析报告群众来信来访情况,把握信访动态,为党委、政府提供综合性、预警性、前瞻性的信息服务。
  六、妥善处理好涉法信访问题
  14、继续以贯彻实施《信访条例》和《江苏省信访条例》为重点,狠抓各项法规的落实。加强对基层贯彻执行《条例》的监督和检查。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法制教育,提高依法处理信访问题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运用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仲裁等手段,依法解决涉及行政争议方面的信访问题。重视将涉法类信访事项引导、分流到司法途径去处理解决。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服务活动,组织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为上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积极引导群众依法进行信访活动,依法行使公民的民主权利,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
  15、各级司法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通过调解、仲裁、诉讼和行政复议等手段,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妥善处理涉法信访问题。对涉及司法机关信访问题的处理情况,各级政法委员会要进行检查,对重大疑难问题,要加强协调和督办。
  七、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
  16、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了解群众关注的信访难点、热点问题,及时发现和掌握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矛盾和纠纷,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妥善处置。坚持做到日常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抓早抓小,坚决防止小矛盾演变为大矛盾、个体性矛盾演变为群众性矛盾、利益性矛盾演变为政治性矛盾,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解决,避免矛盾纠纷激化或酿成越级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各市、县(市、区)每季度要进行一次系统排查,对重大问题和涉及全局性的问题,要及时上报。
  17、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各级各部门要统一协调,齐抓共管,责任到人。各级各部门对已经受理的信访问题要一件一件抓落实,加强跟踪督办工作,尽快回告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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