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关于宁波市
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04—2006年)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3]2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卫生局关于《宁波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04—2006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宁波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04—2006年)
(市卫生局 二00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为认真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进一步完善本市公共卫生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维护城乡安全,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3]136号)的要求,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强公共卫生建设,推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公共卫生组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运行机制,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我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计划的目标是:到2006年,完成公共卫生体系重点项目的建设,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卫生监督执法体系,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报告信息体系,使公共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必要的技术装备水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变与控制能力、公共卫生服务队伍的素质和能力、社会公众参与公共卫生事务的程度与能力均有明显提高。
二、主要原则
(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促进社会的广泛参与,突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公共性和社会性。明确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发挥卫生专业机构的主体作用,又要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充分发挥社区和爱卫会、红十字会等组织及社团的作用,积极运用市场机制,加强资源整合,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益。
(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切实加强预防网络建设,积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有效地预防各种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和蔓延。努力改善医疗救治条件,不断提高救治水平,有效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切实加强公共卫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