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村内设有农机安全宣传栏、黑板报、固定式标语、交通安全须知告示栏以及交通安全警示标志、标线等。
6.村农机安全管理组织应当与乡镇农机管理部门签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对村内企业和农机手层层签订落实农机安全责任。
7.村内应当设置必要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场所,添置必要的农机安全宣传教材如《中国农机安全报》、 《中国农机监理》等安全技术教材资料,经常性地向农机手及其家属开放。村内应设置和规划与安全监管、环境整治相适应的、相对集中的农机停车场、停机库。
8.村内全年无农机死亡事故(指负主要责任的农机事故),无事故逃逸事件发生(含外籍常住本村1个月以上的)。
(二)创建农机安全镇的主要工作目标;
1.创建农机安全镇一般应在创建农机安全村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扩大农机安全村的覆盖面,其中辖区内农机安全村应不少于4—5个。
2.乡(镇)党委、政府应高度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农机安全生产列入乡镇政府对各行政村的年度工作考核计划。镇级农机安全组织健全,队伍稳定。各行政村及重点企业、单位配备专(兼)职农机安全员,形成安全监管网络,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3.镇内农业机械与驾驶操作人员台账齐全、准确,明确专人负责,并有按村设置的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分台账。
4.镇内农业机械上牌率、驾驶操作人员持证率、年度检审验率及上道路运输型拖拉机参加第三者责任险入保率(含外籍拖拉机及驾驶员)均在95%以上。
5.镇内应设置与农机安全管理相适应的安全学习教育场所,备有相关的学习宣传教材、资料,定期开展农机安全日活动,做到每季一次,镇内群众受教育面在80%以上,小学生受教育面在100%。
6.镇内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与各村以及农机安全重点单位(如矿山、工地)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率在95%以上。
7.全年镇内无负主要责任以上的农机死亡事故,无事故逃逸事件发生,农机事故率低于0.08%。
8.每年有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适时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活动,辖区内道路秩序良好,交通安全标志、标线齐全,无违章占道等重大安全隐患。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把开展创建农机安全村(镇)活动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维护公共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把创建工作作为支持农业、帮助农民、推进农业机械化健康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各级政府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编制乡村、机耕道路规划、农村公路改造计划以及安全配套设施、农机停车场库的建设;要加强协调,公安、交通、安监、财政等部门都要从各自职能出发,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