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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局关于加快我市公路干线畅通工程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

  二、实施干线畅通工程的原则与措施
  (一)原则
  1.统一实施原则。对属于同一条线路的干线畅通工程项目,各县(市)、区政府和收费公路经营企业均应按规划和年度计划统一、全面实施。通过实施干线畅通工程,达到全线行车速度与其公路设计时速基本适应。
  2.鼓励先进原则。地方和收费公路业主积极性高、配套资金落实好的优先安排干线畅通工程项目,并支持和鼓励扩大实施范围。对路况差,又缺乏积极性,没有抓住这次全省全市统一实施机遇的收费公路,今后将不再予以补助。
  3.全过程监管原则。在实施过程中,按照“一路一方案”的总原则,对畅通工程,从方案制订到竣工验收,要实行全过程监管。重点抓好四个环节:一是统一规划,统一标准;二是分步实施,分年实施;三是强化服务协调,强化监督管理;四是保进度、质量,保廉政、安全。
  4.考核挂钩原则。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进行5年总体目标考核;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委托市交通局负责,列入交通主管部门的年终考核目标,并向市政府上报考核结果。
  (二)措施
  1.搞好规划和年度计划
  按照“统一规划、分年实施、逐步到位”的总体安排,各县(市)、区要抓紧编制和完善干线畅通工程规划,并根据轻重缓急,对实施畅通工程路段进行全面分析,制订年度计划。对列入改建计划的项目,要提前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对列入大中修计划的项目,要通过路况调查,把预防性、周期性养护同大中修工程相结合,科学分析技术状况,合理制订方案,落实具体实施措施。
  2.加大投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增加对干线畅通工程的投入,并督促收费公路经营企业落实相应的配套资金,确保对干线畅通工程的投入及时足额到位。市交通局将安排专项补助资金实施干线畅通工程建设,具体补助办法如下:
  (1)非收费公路:
  列入干线畅通工程的国省道公路大中修项目补助工程预算的80%,重要县道公路大中修项目补助工程预算的60%。列入干线畅通工程的国省道、重要县道公路改建工程按市交通局现行补助标准执行。
  (2)收费公路:
  按省交通主管部门意见,对列入干线畅通工程5年计划实施范围的收费公路,分A、B、C三种类型(A类是指经营亏损的收费公路:B类是指收支基本平衡的收费公路:C类是指效益较好的收费公路)进行补助和奖励。市交通局对省定干线畅通工程中收费公路大中修经费补助和奖励按省定标准执行,对市定干线畅通工程中收费公路大中修进行适当奖励。
  3.强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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