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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局关于加快我市公路干线畅通工程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局关于加快
 我市公路干线畅通工程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3]2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交通局《关于加快我市公路干线畅通工程建设的若干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关于加快我市公路干线畅通工程建设的若干意见
          (市交通局 二00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干线公路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城市形象的“窗口”。我市一些干线公路路段建成时间长、标准低、超负荷运转,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个别路段成为新的“瓶颈”路段。为适应我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浙江省关于实施干线畅通工程的战略决策,促进港口建设,提升城市形象,提高路网容量,确保干线公路安全畅通,现就加快我市公路干线畅通工程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干线畅通工程建设的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我市共有干线公路23条1049公里,其中国道1条137公里、省道9条672公里、重要县道13条240公里。通过五年的努力,在2007年底前达到:(1)省定干线公路达到二级公路及二级公路以上标准,省定和市定干线公路交通量低于相应饱和交通量;(2)全市干线公路高级路面铺装率达到95%以上;(3)车辆通行速度、能力达到相应公路等级水平;(4)干线公路好路率达到90%以上;(5)消灭干线公路上的危桥并拓宽窄桥。
  (二)实施范围及任务
  实施范围有以下三类:省定线路、除省定线路以外的其它国省道公路、重要县道公路。实施主要内容:(1)对路况欠佳路段进行大中修,对路幅不足路段进行拓宽改造;(2)全面提高桥梁标准:改造三、四类危桥及“宽路窄桥”,改造荷载等级汽-15(含)以下桥梁;(3)整治隧道渗漏水,按标准完善隧道照明设施和通风设施;(4)改造其它结构物,使之保持安全完好;(5)按标准完善沿线设施:标志标线安全设施统一、规范、齐全、醒目,其它附属设施处于良好状态;(6)改建和大中修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范、有序,各种标志齐全、醒目,通车路段路面平整,无严重阻车现象发生;(7)加强路政管理,治理公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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