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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宁波市发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

  五、创新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
  建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体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在统一规划布局基础上,实行“五统一”管理:统一命名和标识;统一人员培训;统一业务管理、业绩考核;统一药品采购;统一信息管理。财务核算与分配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由各地确定。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觉接受上级疾病控制中心、妇幼保健机构、健康教育所的业务指导,按规定完成各项有关任务,上报各类统计报表以及有关疾病报告等。社区卫生服务站应当接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管理、任务安排,及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和信息等。
  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主任任期目标责任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全员聘用制,实行因事设岗、按岗定员、竞聘上岗,建立业务考核和群众评议制度。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实行按劳、按绩分配,使劳务收入与技术水平、服务态度和业绩贡献挂钩。
  创新服务机制,实现“五个结合”。一是与新一轮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相结合,向农村居民宣传健康知识,提高居民自我保健能力;二是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结合,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对查出的慢性病人和高危人群进行重点跟踪随访和动态管理,并根据需要提供家庭病床、康复训练、健康咨询、双向转诊等服务;三是与中医药融入社区卫生服务相结合,以中医药“简、便、廉、验”的独特优势服务于农村居民,控制医疗费用,减轻农民负担;四是与重点人群的预防保健工作相结合,强化计划免疫,提高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的管理质量,降低农村孕产妇、婴儿死亡率;五是与“计生卫生二合一”相结合,开展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与服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领导,将发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纳入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政府要科学规划,周密计划,落实责任,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完成职责。建立和完善“县级政府领导、部门协同、乡镇(街道)负责、村委会(居委会)参与、卫生部门实施”的工作体制。建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协调会议制度,在各级政府领导下,卫生、计划、财政、建设、物价、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人事、教育和计划生育等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考核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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