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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4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严把运营车辆技术状况关、严把驾驶员从业资格关、严把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关。严禁非法改装车、农用车和其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参加春运。
  各级公安交管、道路运输、航运管理、海事、安监等部门要各施其职,继续加强对乡镇客渡船和个体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要严禁客车、客船超载运行,对超载运行的客车、客船,要依照有关法规严厉处罚,并对超载旅客坚决实行卸载转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人承担。严禁对超载车(船)只罚款、不分流。在山区、危险路段和三峡库区及水流、航道多变区域要谨慎驾驶,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按照标志驾车航船,确保运输安全。
  要深入开展禁止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乘车、船、飞机的宣传和查堵工作。要加强对车站、码头、机场等公共场所的严格管理。
  各区县(自治县、市)在节日期间开展区域性节庆活动时,要落实交通疏散组织、治安安全防范措施以及处置紧急情况的预案。认真做好防火、防爆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各级公安部门要强化交通运输沿线和车站、码头、机场及周边地区的治安整顿,清理盲流人员,严厉打击车匪路霸和危及行车安全的犯罪活动。要继续加大对菜园坝、朝天门等地区客运市场的综合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拉客、倒客、宰客、欺行霸市”等非法活动,以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宣传搞好服务
  搞好优质服务是春运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服务工作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交通运输部门一定要把春运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加强运输管理,全面提高服务质量。要对照优质服务标准、逗硬制度,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狠抓检查落实。要提高运输正点率,开展多种形式的优质服务竞赛,在车、船、机的售票服务、运输信息等方面增加服务内容,为旅客出行尽量提供便利条件。各口岸要加强联检力量,增设进出通道,加快查验速度,方便旅客出入境。各运输企业和服务单位要提倡普通话服务,礼貌待客,为广大旅客提供一个良好舒适的旅行环境。
  要加强价格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坚决纠正各种行业不正之风,严格执行运价政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春运之机乱涨价、乱罚款、乱收费。在严厉打击票贩子的同时,要完善联网售票,严格窗口售票。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加强对春运工作的正面报道。在表扬好人好事的同时,也要揭露和批评不正之风。要及时发布春运动态和车、船、航班、气象信息、旅游景点、安全注意事项和劳动力市场需求等情况信息,以满足广大群众的出行需要。
  五、切实抓好防控非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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