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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4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铁路运输部门要针对今年客流变化的情况及特点,做好增开临客和加开民工专列的准备工作。要在保长途的同时,兼顾短途区间的需求。
  民航部门要切实安排好热点航线的班次和包机飞行,做好高峰期与各航空公司调整增加飞行架次的衔接协调工作,确保国内外旅客乘行需要。
  公路运输部门要针对长途客流流量大、流向广、运距长和短途客流流动频、运距短、要求高的特点,配备充足运力,科学调度安排,组织开行省际和市内各区县(自治县、市)间的直达客运班线,增加班线班次和发车密度,认真解决高峰期间旅客压站问题。要加强正班车、跨省加班、包车证牌的管理。要完善对运力设备技术状况的检查和检验,严把超长客运企业资质关、车辆技术等级关、驾驶员素质关,确保营运的畅通和安全。
  城市公共交通要组织充足的公交客车、出租汽车投入运营,搞好港口、机场、铁路、长途汽车站等重要旅客集散点的衔接疏运工作。
  水运部门要视客源情况安排运力,根据需要延伸各客运船舶的到港航线、班次,组织开行民工专船。加班船原则上安排在正班船之后,实行一线两点直达运输。
  劳动保障部门要在民工输入、输出集中的地区做好民工客流的重点监控工作,及时发布劳动力市场信息,组织引导民工有序流动。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做好车站、码头积压民工的疏站、疏港工作。
  春运期间各运输部门要根据客运市场的变化及时调整运力,在重点做好旅客运输工作的同时,安排好节日市场供应物资和重点物资的运输,保障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要。
  三、强化治安和运输安全
  安全工作是整个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政府要组织公安、交通和安全监管部门提前做好春运安全准备工作;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运输企业要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运输安全管理的各项法规,预防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在春运开始之前,各地要组织公安、交通、海事和安全监管部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重点检查运输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落实;铁路和道路的行车条件是否有保障;运输设施是否处于完好状态;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工具和设施投入春运。参加春运的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对职工进行安全专项培训,把责任层层落实到春运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和人员。
  公安交管和交通部门对事故多发地段要进行整治,增设标志标线和防撞设施,消除事故隐患。各运输单位在春运期间必须加强例行检查和维修检查,确保车辆、船舶、列车、飞机及其相关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要教育广大司乘人员特别是个体和联户的司乘人员树立“遵章守纪,安全第一”的观念。要求司乘人员严格遵守安全驾驶规则,严禁超时、超限、超载、疲劳驾驶,有效减少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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