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保障消防经费投入不少于年度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数额,且拨付及时,无挤占、挪用现象。(3分)
5.未设置公安专职消防队的县(市),要按照二级消防站建设标准,配齐人员,完善消防装备建设。(3分)
城市社区消防建设(15分)
此项适用于金水区、二七区、中原区、管城区、惠济区。
1.制定城市社区消防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将社区消防建设纳入城市社区建设的整体规划并同步组织实施。(3分)
2.建立社区消防工作领导组织,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各级公安、消防、民政部门积极组织并认真指导社区消防工作开展。(3分)
3.组织建立多种形式的社区消防队伍,并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3分)
4.社区配有必备的消防器材,落实消防设施管理维护责任。(3分)
5.城市社区消防建设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三分之一社区能够正常开展消防工作。(3分)
三、农村消防工作(15分)
1.制定农村消防工作开展方案,保障农村消防工作同农村经济建设发展相适应。(3分)
2.建立农村消防工作领导组织,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各级公安、消防、农业等部门积极组织并认真指导农村消防工作开展。(3分)
3.组织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消防工作队伍,并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3分)
4.配有必备的消防器材,落实消防设施管理维护责任。(3分)
5.农村消防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并在辖区内推广。(3分)
四、重大火灾隐患整改(15分)
1.对本行政区域内出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组织有关部门专题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协调解决。(5分)
2.建立重大火灾隐患档案,实行隐患整改责任制和隐患立销案制度。火灾隐患做到“四个明确”,即明确基本情况、明确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4分)
3.加大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治力度,现有火灾隐患再整改20%。(6分)
五、消防监督执法(15分)
1.执法严格,程序规范,无该罚不罚或畸轻畸重现象,无行政败诉案件。(3分)
2.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治理效果明显。(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