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11月26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1日)宣布失效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市容委关于
整顿治理外环线内铁路沿线环境实施意见的通知
(津政发[2004]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市容委《关于整顿治理外环线内铁路沿线环境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00四年一月十七日
关于整顿治理外环线内铁路沿线环境的实施意见
为改善群众生活环境,提高城市整体形象,促进天津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现就整顿治理外环线内铁路沿线环境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市委确定的“三步走”发展战略,按照整体推进、协调发展、追求高水平、实现新跨越的总要求,从环境、社会、经济的综合效益出发,与整理土地资源、城市基础设施快速路建设、河道和旧路改造、管线入地、铁路提速、房屋开发、市容整修、夜景灯光、绿化建设等项工作有机结合,整顿治理外环线内铁路沿线环境,为群众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不断提升城市形象和文化品位,建设展示天津经济发展和综合实力的新亮点。
二、主要任务
整顿治理外环线内铁路沿线两侧32米线控制区域:
(一)清除整治范围内多年堆存的生活垃圾、工程杂土、弃物弃料、坟茔和废品回收点。
(二)拆除危陋房屋、违章建筑、违章棚亭、临时建筑、无证房屋和废弃的建筑物、构筑物。
(三)完善基础设施。各种架空管线入地,在铁路两侧加设护栏、路灯,修建便于居民出行的路径,补建公厕、上下水和电力、通讯等服务设施。
(四)实施绿化。新增绿地200公顷。铁路客运线两侧建成园林组团式带状公园,货运线两侧建成以自然生态为主的混交式林荫绿地。
(五)整修街景。清理建筑立面,规范户外广告,对铁路沿线两侧一定范围内的楼、院、墙、绿、路进行清、整、改、建、调,形成全新的动态景观长廊。
(六)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铁路沿线两侧整治工作结束后,按行政区划,由所在区负责,实行属地管理,巩固整治成果。市容、环卫、绿化设施的养护管理,按辖区管界,由所在区负责;其他设施的养护管理,按权属职责范围,由各主管部门分别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