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专项整治的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的时间为2004年2月至8月。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19日至3月5日)。3月5日前成立四川省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制订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召开全省各市、州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电视电话会议,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职责,安排部署全省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专项整治工作。各级政府及其文化、工商、公安、信息产业、教育等部门要按照国办发〔2004〕19号精神和本实施方案予以落实。
(二)清理整治阶段(3月5日至8月1日)。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核心在于坚决贯彻执行
《条例》,确保执法到位。各级文化、工商、公安、信息产业、教育等部门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以全面贯彻
《条例》为重点,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全面执法检查和集中整治。对违反
《条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依法查处。
此间,省级有关部门将对市(州)、县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抽查和督查。对工作不力的地区和单位要予以通报。要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四川省第八届“三优一学”创建文明城市竞赛活动的内容,作为年度考核的评分依据。
(三)检查验收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各地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检查,全国和省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将进行重点抽查。检查的重点是专项整治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得到有效遏制,管理责任是否落实,群众是否满意。对群众意见较大、问题突出的地区,由省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限期解决问题并予以通报。
自专项整治之日起,各地要暂停审批新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三、齐抓共管,建立健全综合治理机制
各级文化、工商、公安、信息产业、教育、财政以及法制办、文明办、共青团等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充实文化、工商、公安行政执法力量,普遍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工作,深入检查
《条例》执行情况,把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