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发布日期:2008年11月19日 实施日期:2008年11月19日)宣布失效湖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财政厅、省计委关于
促进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工作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
(湘政发[2003]2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人民政府同意省财政厅、省计委《关于促进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工作健康发展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
二00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关于促进国际金融组织和
外国政府贷款工作健康发展的意见
(省财政厅、省计委 二00三年十一月六日)
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以下简称国外贷款)是引进外资的重要渠道之一,也是对外开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促进我省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国外贷款,提出以下意见:
一、优化结构,注重质量和效益
(一)国外贷款具有期限长、利率低、到位率高、管理规范等特点。各地、各部门要抓住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国家实行国外优惠贷款向中西部倾斜的有利机遇,努力扩大国外贷款规模,多争取长期低息贷款,优化贷款结构,拓宽贷款资金来源。
(二)贯彻产业和区域发展政策,提高贷款的经济社会效益。利用国外贷款必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依照国家产业政策,主要投向交通、能源、环保、水利、农业、卫生、教育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扶贫等领域。利用国外贷款投资公益性、基础性项目,要在注重社会效益的同时兼顾经济效益,投资竞争性项目必须把经济效益放在首位。
(三)加强宏观调控,注意量力而行。要根据全省以及各地、各部门的总体经济状况和资金供求水平,合理确定利用国外贷款的规模、结构。各地、各部门要从实际情况出发,根据各自的财政或财务状况,以及产业和资源优势,既积极利用国外贷款,又注意量力而行,防止和扭转片面追求贷款数量,忽视项目质量,重贷轻还的不良倾向。
二、做好贷款项目立项审批和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