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波阳县恢复鄱阳县县名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波阳县恢复鄱阳县县名的通知
(2004年1月5日 赣府字[2004]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2003年12月17日批复(民函〔2003〕266号),同意波阳县县名恢复为鄱阳县。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