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波阳县恢复鄱阳县县名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波阳县恢复鄱阳县县名的通知
 (2004年1月5日 赣府字[2004]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 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2003年12月17日批复(民函〔2003〕266号),同意波阳县县名恢复为鄱阳县。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