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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确保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意见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
 确保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意见的通知
 (2003年12月18日 赣府厅发[2003]52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 省财政厅《关于确保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关于确保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的意见
          (省财政厅 二00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确保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的按月足额发放,事关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各级党委、政府历来十分重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发放工作,特别是近几年来在收支矛盾突出,财政较为困难的情况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努力增收节支,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基本做到机关事业单位当年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不欠发。但也有少数县乡仍然存在拖欠工资和不能保证工资按月足额发放的问题,个别地方还比较严重。为此建议,从2004年1月1日起,各地必须做到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工资按月足额发放
 确保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是维护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也是发挥干部职工积极性,保证机关工作有效运转和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各级政府要建立行政一把手负责制,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严格考核,把这项事关全局和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作为检验各级领导干部是否坚持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的一条重要标准,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能力和政绩的一个重要方面。
 要加强组织领导。设区市政府要加强对县市工资发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支持县乡履行工资发放的基本职能。县乡两级政府要加强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采取积极措施,精心组织,各负其责,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
  二、精简机构和人员编制,坚决压缩人员经费开支
 要结合农村税费改革,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撤并乡镇工作,进一步深化县乡机构改革工作。按规定设置乡镇内设机构,核定人员编制。清理超编人员,清退借调人员和临时人员,做好人员分流工作。
 要结合文化、卫生、教育体制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一步调整中小学布局,精简和优化教职工队伍。坚决辞退代课教师,压缩非教学人员,清退临时工勤人员。要通过事业单位改革,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压缩不合理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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