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意见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江西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意见的通知
 (2003年12月31日 赣府厅发[2003]5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水利厅拟订的《江西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西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意见

  据普查,截至2002年底,我省共建成各类水库9268座,占全国九分之一,列全国第二位。其中大型25座,中型224座,小(一)型1329座,小(二)型7690座。这些水库绝大多数建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前,限于当时历史条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水库建设“三边”(边勘查、边设计、边施工)现象严重,加上长期运行、投入不足、老化失修,目前水库工程安全问题非常突出。
  一、病险水库基本情况
  按照水利部有关病险水库鉴定标准,经各设区市水利部门调查摸底,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审查,初步核定,截止到2002年底,全省现有病险水库3488座,占全省水库总数的37.6%。其中大型11座、中型153座、小(一)型775座、小(二)型2549座,分别占各类水库总数的44%、68.3%、58.3%和33.1%。
 现编制的《江西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报告》(2003年6月),与1999年全省病险水库专项规划报告比较,病险水库数量增加1868座,其中大型3座、中型66座、小(一)型504座、小(二)型1295座。其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受1999年洪灾和2000年旱灾的影响,部分水库出现新险情;二是2000年国家颁布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部分水库出现安全未达标问题;三是随着我省经济的加速发展,对水库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四是大量的小型病险水库原先没有上报。
  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重要性和必要性
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是加强我省防洪工程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及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有利于恢复和提高我省水利基础设施投资效益,据测算,规划报告实施后,水库下游近2000万人口防洪安全可得到保障;可恢复水库库容80亿立方米,其中防洪库容30亿立方米、兴利库容50亿立方米;可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800万亩;年新增多种经营收入约6000万元。通过除险加固新增单位库容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比新建单位库容高得多。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