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管县供电企业难以实行规范管理。全省102个农电单位中,除52个由省广电集团公司直接管理外,尚有50个由省广电集团公司按照产权关系、财税关系、核算方式、趸售关系、工资来源渠道、社会保险“六不变”的原则实行代管,实际上难以对代管县级供电企业实行规范化管理,影响全省电网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
(二)全省农村电网仍未得到全面改造。全省仍有50%(山区县60%)左右未经改造的农村电网十分残旧、安全隐患严重、线变损偏高、布局不合理,部分改造后的农网随着近年来用电负荷的迅速增长又出现“卡脖子”现象,急需更新改造。此外,县城配电网一直未进行全面改造,也需投入资金一并改造。
(三)城乡居民到户电价仍然偏高。目前,全省还有70个农电单位居民住宅到户电价高于0.70元/千瓦时,且基本停留在一县范围内的同网同价,居民电费负担仍然偏重。
我省城乡住宅到户电价目前仍然偏高的主要原因是农村配电网还没有得到全面有效改造,线损率仍然偏高。因此必须增加投入,继续实施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同时,继续深化农电管理体制改革,理顺电价机制。继续实施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对于加快完善我省农网布局和供电环境,提高供电质量,降低线损和农村电价,减轻农民负担,开拓农村用电市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扩大内需,拉动全省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和任务
(一)继续实施农村电网建设和改造
在继续实施已下达的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计划的基础上,全省计划2004-2006年再投资120亿元继续实施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其中10千伏高压线路投资52.18亿元,低压配电网投资67.82亿元。改造范围包括全省102个农电单位10千伏及以下农村配电网(不包括县城)。建设改造内容包括:10千伏线路36688千米,低压线路160478千米,更换(新装)配电变压器26800台变电容量456万千伏安,改造台区29213个。力争全面完成全省农村电网的阶段性建设改造任务,改造面达到95%以上;基本解决农村电网布局不合理和“卡脖子”问题;改造后配网高压综合线损率降到9%以下,低压线损率降到11%以下,供电可靠率达到99%,电压合格率达到92%,设备完好率为90%以上。
农网改造计划分期投资,其中2004年投资40亿元,2005年投资40亿元,2006年投资4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