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关于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实行省属市管体制的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关于
 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实行省属市管体制的意见的通知
 (粤府[2004]19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和民航总局关于民航体制改革有关文件的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民航机场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发〔2004〕2号)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起草的《关于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实行省属市管体制的意见》,对粤发〔2004〕2号文中关于“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实行省属市管体制,由省政府委托广州市政府管理”的问题提出了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研究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00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关于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实行省属市管体制的意见

省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民航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2〕6号)、《关于省(区、市)民航机场管理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国函〔2003〕97号)、民航总局《关于广东省民航机场管理体制改革的函》(民航政法函〔2003〕798号)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民航机场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发〔2004〕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民航总局管理的机场下放我省后,组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省机场集团),省机场集团实行“省属市管”体制。
  一、省机场集团是省政府批准组建的省属国有全资企业,民航总局移交给我省的机场资产所有权属省政府。
  二、根据粤发〔2004〕2号文有关精神,省政府将省机场集团委托广州市政府管理。广州市政府负责对省机场集团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营盈亏等进行考核,考核情况须报省政府。
  三、广州市在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有限公司中的资产,汕头、湛江、梅州等三市在汕头、湛江、梅县等机场中的资产,全部委托省机场集团经营。注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集团公司和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有限公司按有关规定办理。省机场集团对广州白云机场、汕头机场、湛江机场和梅县机场统一行使产权管理、人事管理、决策管理、投资收益和财务管理,并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