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深化就业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制定的鼓励就业再就业的各项政策,努力改善创业和就业环境。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建立以劳动者自主就业为主的就业机制,支持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健全就业信息网络,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培训,探索和完善公共就业服务运行机制,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改革城乡分离的就业管理体制,打破身份界限,统筹城乡就业,创造劳动者平等竞争、合理流动的体制环境,完善城乡劳动者自主择业、平等就业的制度。
努力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进一步完善城市贫困救助体系,巩固“两个确保”和“一个低保”,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切实解决好改制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障问题。积极探索机关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首先在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和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中制定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试行办法。完善社保资金筹集机制,强化社会保险基金征缴,规范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补充保险,积极发展商业养老、医疗保险。
(十五)加快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区分公益性和经营性社会事业,加快经营性事业单位市场化进程,逐步将具备条件的经营性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鼓励各类经济主体投资发展社会事业,鼓励实行股份制改造或产权转让。深化公益性社会事业单位改革,转变运行机制,加大投入,增强活力,改善服务。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意见,认真试点,积极探索,逐步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按照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理顺政府部门与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劳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经营性文化产业单位面向市场,转换机制,增强活力。健全文化市场体系,建立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体制。完善文化产业政策,鼓励多渠道资金投入,促进各类文化产业共同发展,增强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抓紧推进省直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文艺院团的改革,形成几个文化产业集团。各市州在抓好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开。深化体育改革,构建群众体育服务体系,健全竞技体育体制,促进体育产业健康发展,增强全民体质。
加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推动应用型科研院所向企业化转制,大力发展民办科研机构和民营科技企业,改革科技推广体制和运行机制,放活科技人员,推进科技成果市场化,加快科技优势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步伐,实现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紧密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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