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抓紧建立健全新的农业税收征管体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体系、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体系、乡镇和村级财务管理体系,从制度上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积极化解乡村债务,落实好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和乡村组织正常运转的各项政策。
稳步推进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严格行政性收费管理,落实“收支两条线”,逐步取消依靠收费的自收自支单位;对事业单位变“养人”为“养事”,逐步取消差额拨款单位;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规范乡镇机构设置,将财政供养人员全额纳入预算内管理,做到编制管理与财政管理相统一,实现机构编制刚性化、法定化。省委、省政府即将出台全面推进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试行),各地务必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继续推进粮棉等大宗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鼓励农民成为农产品流通的经营主体,鼓励各类经营者进入粮棉流通领域。改革对农业和农民的补贴办法,把通过流通环节的间接补贴改为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切实保护种粮农民的利益。
积极推进国有农场改革。认真实施省委、省政府关于国有农场改革的意见,按照“政企分开、市场运作、因场制宜、分步实施、保持稳定”的要求,实行国营农场管理体制、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及职工养老统筹、农业税费改革“三改”联动,逐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国有农场发展步伐。
坚持“一主三化”的方针,加快发展县域经济。重点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和特色产业。坚持把农村改革、调整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结合起来。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发展“农庄经济”、农产品加工和营销,培育和规范农村各类市场中介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推动产业化经营向纵深发展。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挥其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作用。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取消农民工进城限制,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完善扶贫开发机制,加快扶贫开发进程,提高扶贫开发效益。省财政筹措1亿元资金借给20个扩权县市,有关县市配套筹措2亿元,用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县域中小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由省收取的各县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50%交由县市按规定用途使用。力争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使县域经济特色更加突出、经济活力显著增强、财政收入有较大增长。
(十一)大力推进市场体系建设。继续推进商品市场建设。加快发展全国性和区域性的大型工业品、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进一步健全市场网络,扩大市场规模,调整市场结构,提升市场功能,增强市场辐射能力。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大力开拓农村市场。积极推进商业企业的资产重组,培育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商业企业集团,进一步完善商品流通体制,加快内外贸一体化进程,鼓励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
加快培育发展要素市场。促进资本、产权、土地、技术、劳动力、人才等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加强以武汉为中心的票据市场建设,积极引进和扶持新的金融、保险机构,支持现有金融机构做大做强,防范金融风险。利用国家规范和发展主板市场、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的时机,扩大我省企业直接融资规模。建立全省统一开放的产权交易市场,推行产权场内交易,规范产权交易行为,整合全省产权交易机构,为各类所有制企业的产权流动、资产重组提供交易平台和规范服务。积极发展财产、人身保险和再保险市场。改革传统的人才管理办法,打破人才的身份、所有制界限,建立起人才自主择业、单位自主用人、市场调节供求、人才合理流动的新机制。加快发展技术市场,建立健全技术信息系统,建立起结构合理、功能齐全、运行有序的技术市场体系和信息网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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