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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意见

  二、贯彻落实《决定》的总体要求
  (四)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务必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当深化改革的先锋,做勇于创新的模范。要树立与时俱进的创新意识,鼓励大胆探索,反对因循守旧、不思进取;树立执政为民的责任意识,鼓励勇于负责,反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树立实践第一的唯实意识,鼓励敢为人先,反对照抄照搬、空话连篇。特别是县以上领导干部,要坚决摒弃“官本位”思想,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克服消极畏难和盲目乐观情绪,增强“发展湖北、人人有责”的责任感。要支持和保护改革者,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善于总结基层和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倾听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要始终保持昂扬的锐气,敢于碰硬,敢于触及矛盾,敢于承担责任,迎难而上,克难攻坚。
  (五)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各地、各部门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把学习贯彻《决定》精神与本地、本部门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找准改革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用改革的办法逐个加以解决。在深化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必须立足现实、着眼长远,整体谋划、分步实施,分类指导、重点突破。当前,要抓紧推进省委、省政府已经和即将作出部署的几项重大改革,同时,结合实际选准各自改革的突破口,大胆推进、稳步实施。
  (六)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改革的实质是体制创新。要正确处理好“破旧”与“立新”的辩证关系,勇于和善于用市场经济的办法解决改革中的矛盾和问题,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及时总结改革的成功经验,不断消除深层次的体制障碍,加强各项新制度的探索与建设,建立健全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新制度和新机制。
  (七)切实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在改革过程中,必须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把实现人民群众长远利益、根本利益与眼前利益、具体利益有机结合起来,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坚持以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以发展和稳定来保证改革的顺利推进。
  三、当前需要着力推进的几项重大改革
  (八)围绕“三个一批”的目标,大力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总体目标是:通过改革和调整,使一批大型国有企业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使一批国有骨干企业转制为民营企业,使一批民营企业成为湖北经济发展的排头兵,逐步改变我省国有经济比重较高的状况。
  推行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坚持把股份制作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继续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加快国有资本从一般性竞争行业和领域退出的步伐,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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