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建设厅负责建设系统的自查。主要针对近4年来城市绿化、园林等相关主要单位涉及生物物种的种群、品种繁殖、培育、销售和保护情况;引种物种(品种)种植、对本地品种以及生态环境的影响情况;越境运输、销售情况;移地保护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情况;生物物种资源数据库的维护、管理和信息共享等方面包括违法活动和案例等。
(四)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生物物种资源进、出境情况的自查。主要是近4年来生物物种资源官方渠道中生物物种资源交换清单、次数、事件、实例以及存在的问题;重点检查有关部门确定的重点保护的生物物种资源带出带进、交换等方面检疫情况。
(五)省教育厅负责教育系统的自查。重点针对高等院校等涉及近4年来生物物种资源交换的对外合作项目的执行情况,及其研究人员生物物种资源带出带进情况和案例等。
(六)省海洋与渔业厅负责海洋与渔业系统的自查。主要针对近4年来重点种苗、水产苗种、水生野生动物等市场销售、种子(苗)进出口贸易、越境运输等方面的情况,包括违法活动和案例。建成的重点基因库、种子库、种质圃、活体保存库、种质资源库、品种资源圃、品种选育场、原育种场、繁殖场等各种移地保护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情况,检查生物物种资源数据库的维护、管理和信息共享情况等。
(七)省商务厅负责商务系统的自查。重点针对近4年来重点种苗、种畜禽、水产苗种、花卉、药材、野生动物等市场销售、种子(苗)和生物物种资源进出口贸易、越境运输等方面的情况,包括违法活动和案例等。
(八)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药品系统的自查。主要针对近4年来利用生物物种资源进行食品、药品开发;资源来源等情况。
(九)省科技厅负责科研单位的自查。重点针对科研单位等涉及近4年来生物物种资源交换的对外合作项目的执行情况,及其研究人员生物物种资源带出带进情况和案例等。
三、时间要求
2003年12月3日至12月20日各部门根据执法检查分工进行检查自查,参考《海南省生物物种资源执法检查自查提纲》(见附件)编写相关自查报告。并将检查自查情况报送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2003年12月21至31日,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根据自查报告进行汇总,形成书面报告,经省政府审核后,由省国土环境资源厅上报国家环保总局中国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工作协调组办公室。
附件:海南省生物物种资源保护执法检查自查提纲
附件: 海南省生物物种资源保护执法检查自查提纲
一、执法检查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