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3年7月1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失效]

  二、关于经费列支渠道
  这次调整工资和增加离退休费所需经费,按现行工资和离退休费列支渠道解决。其中,党政机关和财政核拨的事业单位由预算内、外资金统筹解决;财政定额或定项补助的事业单位由单位自行解决,个别确有困难的,由同级财政部门按原定渠道酌情补助;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单位自行解决;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相应调整档案工资;参照机关事业工改的公司,要随着企业的改制逐步实行企业工资制度,对目前改制尚未到位的,这次也可相应调整档案工资。对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单位,凡在职工作人员按调整工资标准后的基数正常交纳养老保险费的,其离退休人员增加的离退休费由机关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标准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没有按规定缴费的,此次增加的离退休费由单位自行解决;凡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的企业离休干部、“5.12”退休干部,以及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享受100%退休费的企业退休工人,由企业社保经办机构负责支付;没有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由原资金渠道支付。
  三、加强组织领导
  这次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是进一步理顺社会收入分配关系,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党中央、国务院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级各部门要增强责任感,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确保这次调资政策的贯彻落实。
  (一)各地要切实加强对调资工作的领导,坚决按照“一要吃饭、二要建设”和“预算内、外资金统筹使用”的原则,努力增收节支,积极调整支出结构,统筹安排财政预算内、外财力,抓紧对这次调资的资金筹措和方案审批工作,确保在年底前将增资发放到广大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手中。对拖欠中央和省统一出台工资政策的县、市、区,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按照有关规定,抓紧足额兑现和补发。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本《实施意见》规定的调资方案执行,不得擅自改变标准或搭车出台增资项目,自行扩大增资范围。对违反国家政策,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地方,一经查实,要严肃追究当地主要领导的责任。
  (二)此次机关事业单位调资,不作公开宣传报道。各地、各部门要重点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心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尤其是为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所做的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同时,要做好机关内部宣传解释工作,使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充分认识这次调资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目前国家财政状况还不很宽裕,改革的任务艰巨繁重,用钱的地方还很多的情况下,下决心做出的决定,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老同志的关心,教育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爱岗敬业,勤奋工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