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关于从整体上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秩序的重点内容
这次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推进组织实施“规范一条街”工程,是我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从整体上规范用工单位用工行为的重要举措。今年推进实施“规范一条街”工程仍要重点突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规定情况;
(二)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情况;
(三)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
(四)用人单位落实规定工种持证上岗情况;
(五)用人单位建立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情况。
五、关于实施工作的总体安排
进一步推进“规范一条街”工程是2004年全市劳动保障监察的重点工作,已经列入了市劳动保障局对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工作目标责任制的重点考核内容。全市“规范一条街”工程从3月下旬正式启动,至9月底结束。各区县要根据组织实施“规范一条街”工程的总体要求,对新纳入“规范一条街”工程的重点街道和区域,按照动员部署、组织实施、达标验收几个工作环节,认真抓好相应的组织实施工作:
3月15日至31日为动员部署阶段。各区县劳动保障局要在市劳动保障局召开动员部署大会的基础上,积极做好开展这项工作的选点准备工作,统筹安排好本区县的整体推进工作,在此基础上也要召开本区县的动员部署大会;同时各区县要与有关街道(乡镇)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有关考核验收的具体事宜。
4月1日至8月20日为全面组织实施阶段。为保障这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各区县劳动保障局要根据去年推进此项工程的有关经验,在实施阶段要认真抓好街道(乡镇)具体组织实施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要坚持以点带面,注意抓好树立典型的工作;要注重抓好推动这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要大力抓好相应的宣传造势工作;要坚持统筹兼顾、协调运作,把“规范一条街”工作与建立“一街一册、一户一卡”分类管理制度以及建立各类用工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诚信评价制度和落实市政府提出的优化发展环境的有关精神结合起来。
8月21日至9月底为考核验收阶段。各区县要组织开展好“规范一条街”工程推进情况的考核验收工作,经考核验收,对“规范一条街”区域内达到规范要求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颁发“劳动用工规范单位”证牌或证书。考核验收结束后,各区、县要将有关情况和结果书面上报市劳动保障局;在各区县组织验收的基础上,市劳动保障局将根据全市工作整体推进情况,组织力量对各区县开展“规范一条街”的区域进行抽查验收,并将验收情况列入今年对各区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