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辖区内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必须遵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本市有关规定,如实填报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篡改和伪造统计数据。
各级普查机构和有关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有关要求,动员被调查对象积极配合,为普查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附件:北京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二00四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 北京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张 茅 副市长
副组长:董 宏 市政府副秘书长
丁向阳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崔述强 市统计局局长(兼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成 员:肖 培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周 凯 市编办副主任
霍学文 市委金融工委副书记
李万钧 首都综治办副主任
线联平 市教委副主任
李石柱 市科委委员
张卫华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心纲 市安全局副局长
李新京 市民政局副局长
周 信 市司法局副局长
王晓明 市财政局副局长
郭克利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范魁元 市建委总经济师
林雪梅 市市政管委副主任
谷胜利 市交通委委员
周 河 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 珠 市文化局副局长
邓小虹 市卫生局副局长
周毓秋 市国资委副主任
杨志强 市地税局副局长
罗文阁 市工商局副局长
景晓东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常 青 市工业促进局副局长
孙康林 市体育局局长
顾兖州 市统计局副局长
刘兴起 市园林局总工程师
温子吉 市旅游局副局长
车克欣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