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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法制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工作意见的通知

  学习培训工作要联系工作实际,注重实效。要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法,对本区县、本部门的所有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学习培训。其中,对于从事行政许可清理和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工作人员,要按照学用结合的原则,利用专门时间,进行普遍轮训。通过学习培训,要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能够准确理解、全面掌握、正确运用行政许可法的各项规定,切实做到弄懂、弄通、准确应用,在实施行政许可时,保证主体、内容、程序合法。
  2.考核工作。为了确保行政许可法学习培训工作的实际效果,要切实加强考核力度。市政府法制办要组织编制行政许可法基本知识培训大纲和题库,并于今年2月底前印发。题库内包括领导干部考核试题、普通公务员考核试题、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工作人员考核试题。具有行政许可权的市级行政机关要结合本系统实施行政许可的具体事项和相关法律规定,编制本系统的专业培训大纲和题库,并于今年3月底前汇总到市政府法制办。
  今年5月底之前要完成对全市直接办理行政许可法事项工作人员的统一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原则上按行政隶属关系组织实施。市政府各部门负责本机关及直属机关的考核工作;各区县政府负责本区县所属行政机关的考核工作;垂直管理部门由市级机关负责本系统的考核工作,也可以参加区县政府统一组织的考核工作。今后,办理行政许可的执法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工作。
  普通公务员的考核应当在今年7月1日前完成,并纳入全市公务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具体办法由市人事局、市政府法制办制定。
  考核工作结束后,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将考核情况,及时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法制办汇总后报市政府。
  (三)加强行政许可法的社会宣传力度。
  要继续加大行政许可法的社会宣传力度,掀起学习宣传贯彻行政许可法的高潮。
  1.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和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已将行政许可法纳入到本市“四五”普法的内容。具体工作由市司法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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