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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03-2007年)的通知

  每年滚动实施50项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市场前景广、产业带动面宽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项目。由省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有关部门分工负责,责任单位从项目组织、资金投入、业务指导、检查监督等方面,对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服务。通过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项目的实施,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并对相关产业发展起重要的示范作用。
  四、关键措施
  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是一项涉及社会各方面的系统工程,关键是使人才、技术、资金和政策等各类要素得到合理优化配置。未来5年,要切实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优化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政策环境
  结合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国家财税体制深化改革的新形势,进一步完善并贯彻落实省政府有关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定及其相关配套实施办法。将重点发展产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各类孵化器企业的扶持政策落实到位,确保财税、土地、工商登记、人才激励等相关政策发挥实效。继续开展高新技术产业化认定工作,从企业性质、技术等级、市场前景、项目风险和知识产权等方面评审认定,为落实高新技术企业、产品、产业化项目和成果的相关扶持政策提供服务。
  推动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关法规制定工作,强化依法行政。做好《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条例》颁布实施后和《安徽省专利保护条例》修改后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二)构筑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充分发挥中央驻皖科研单位、军工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的作用,引导和支持其向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集聚,兴办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科技产业园,促进科技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化。针对省内企业的技术需求,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建设网上技术市场,及时发布科技成果,共享市场技术信息;举办各类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会、银行与科技企业项目对接会,搭建科技成果与企业、金融资本的对接平台;探索产学研相结合的新机制,积极开发利用我省各类科技资源,推动省内科技成果的转化。
  (三)积极发挥科技人才作用
  坚持人才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根本要素的思想,切实聚集一批高素质人才。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人才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皖发〔2001〕1号)精神,广泛宣传并推动《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政策实施办法》(皖科高字〔2001〕119号)的进一步落实。建立和完善科技人才激励机制,推进技术股、管理股的实施,在有条件的企业推行科技创业人员期权、期股制度,加速技术资本化进程。支持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和创新创业,对其领办科技企业、转化职务科技成果给予一定的扶持和奖励政策,放宽以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出资兴办企业的门槛。进一步研究制定有关优惠政策,积极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吸引和留住科技人才在我省创业兴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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