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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畜牧业发展规划(2004-2020年)的通知

  三、区域布局和发展重点
  (一)区域布局:以郊区和近郊县为重点,突出发展奶牛、生猪、肉鸡和蛋鸡生产;以东部山区、浅山区为重点,突出发展肉牛、羊和特种动物养殖。围绕优势区域,大力发展畜禽产品精深加工,培育布局合理、相对集中、各具特色、竞争力强的产业带和产业群。
  (二)发展重点:大力发展以奶牛、肉牛和生猪为主导品种的畜牧生产,积极、稳步发展肉禽、蛋禽、羊和特种动物养殖,不断扩大总量,提高质量和效益。
  四、主要内容
  (一)龙头企业建设。坚持龙头牵动原则,积极推进畜牧业产业化进程,全面提高畜产品精深加工综合能力和整体水平。一是做大做强龙头企业。按照产业发展需求,重点支持建设一批标准高、规模大、产品新、外向型和牵动力强的龙头企业。积极推进企业兼并、联合,加速资源、品牌优化重组和集团化经营步伐,提高企业竞争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到我市发展。郊区和近郊县(市)重点扩大鲜奶、生猪和禽蛋加工规模;宾县、木兰、阿城等山区和浅山区县(市)重点解决肉牛和特色养殖加工能力弱的问题。奶类加工在稳步提高加工能力基础上,突出提高产品精深化、系列化和外向化水平。按照起点高、规模大、外向化标准,生猪、肉牛、肉鸡等肉类加工突出提高精深加工整体规模和水平。二是积极打造名牌产品。紧跟国际市场,瞄准技术前沿,积极研发和引进先进技术和装备,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体制创新。推动加工企业采用国际标准,通过国际卫生注册和ISO、HACCP等质量体系认证,改善产品包装,塑造企业形象,开拓国内外市场。三是促进利益对接。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采取向养殖户提供贷款担保、技术服务、原料供应以及出资建设基础设施反哺养殖业等形式,与农户建立契约机制,形成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紧密合作关系。引导和规范企业公平、有序竞争,维护企业和农户利益。到2010年,龙头企业肉、蛋和奶加工能力分别达到60万吨、13万吨和180万吨,其中生猪、肉牛、肉羊和肉鸡屠宰加工能力分别达到30万吨、20万吨、1万吨和20万吨。到2020年,龙头企业加工能力进一步增强,成为拉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市场体系建设。坚持基本市场、物流配送和网络营销协调发展,建立健全有形与无形相结合、城乡与国内外相联接的市场网络体系,尽快将我市建设成为全省乃至东北亚地区集贸易、信息技术、兽医药械和牧业机械于一体的畜禽产品商贸中心。一是兴建一批畜产品批发市场和牲畜交易市场。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在畜产品主产区、重点城镇和主要干道周边建设一批规模较大、功能完善、辐射力强、知名度高的畜产品批发和牲畜交易市场。不断扩大利用现代物流方式营销规模,加快流通,降低贮运成本。二是引导龙头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采取加强营销网络建设和企业合作等方式,实现企业与市场对接。巩固传统市场,开拓新兴市场,发展俄罗斯、日本、韩国、中东和香港等周边国家和地区市场,扩大市场占有份额。三是加强信息服务系统建设。建立具有专业化、权威性、准确性的市场信息平台和系统,提供产销信息,正确引导畜产品生产和流通。四是提高生产组织化程度。按照市场化原则规范和发展各类专业协会、合作社、联合会和经纪人队伍,充分发挥其传递信息、协调产销的作用,解决养殖户与市场对接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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