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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电影院、剧院、体育馆(场)、游乐园、歌舞厅和录像厅等门票印制问题的通知》文件的决定

  文体娱乐场所的门票(入场券)不套印发票监制章,只印“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监制”字样的防伪标志和税务机关的批文号。
  四、管理办法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各征收分局和各文化、体育管理部门应密切联系,互相配合,共同搞好文体娱乐场所门票(入场券)的启用工作。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各征收分局要根据现有的管理资料,进行清理检查。对不按规定办理门票(入场券)申请印制手续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附件: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企业自印发票管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已办理税务登记,有固定经营场所,财务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用票单位,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自印发票。
  (一)发票年使用量比较大。
  (二)统一发票样式不能满足企业业务需要。
  (三)其他特殊原因。
  二、企业申请自印发票的审批程序。
  (一)审批
  征管分局负责纳税人自印发票的初审,征管处负责自印发票的审批。
  1.分局初审
  发票科(组)受理首次申请自印发票纳税人的《纳税人自印发票申请表》(FP006)、(注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应报送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发票票样及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后,审查其自印资格:
  (1)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财务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
  (2)发票年使用量1000本以上;
  (3)统一发票样式不能满足企业经营需要;
  (4)有其他特殊原因。
  发票科(组)应在审核上述资料和情况后,实际调查申请单位生产经营状况,审查其是否存在税收违法行为。对符合自印条件的,在《纳税人自印发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将自印发票标识和自印信息录入电脑,报市局审批。
  2.市局审批
  征管处审批后,开具《纳税人自印发票通知书》(FP007),指定印刷厂承印自印发票,将审批内容及时录入电脑,并将一联经批准的《纳税人自印发票申请表》传递给主管检查分局。纳税人取消自印或变更自印数量的,征管处审核印刷厂出具的证明后,给予取消或变更,并将有关资料传递给主管征管分局和检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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