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前,以企业上级主管部门为主,做好破产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指导企业编制破产工作的各项预案,指导和帮助企业领导班子稳步推进工作。主动与破产企业所在地方政府协商,与地方政府通力合作。
(3)如属政策性破产,要落实同级财政关闭破产的补助资金。
(4)切实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督促企业开好职工代表大会,保持企业和社会的稳定。
(5)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的企业关闭破产工作指导组、关闭破产企业清算组对企业关闭破产工作要自始至终,负责到底。
2.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
(1)指导和监督企业做好破产预案有关费用测算和资产变现方案。
(2)对政策性破产企业,落实同级财政关闭破产的补助资金并出具有关兜底证明。
(3)按照企业破产进度,及时拨付有关资金并予以监督使用。
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主要职责:
(1)指导和监督企业做好破产企业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工作。
(2)协助企业做好职工伤残和职业病的鉴定工作。
(3)做好关闭破产企业特殊工种的认定工作。
(4)做好破产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接续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工作。
(5)协助财政部门做好破产费用测算方案中有关社会保险和基本医疗统筹费、保险费、医疗保障费用的审核工作。
4.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
督促有关国有商业银行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时做好破产企业银行债务的核销审核工作。
5.其他部门的主要职责:
公安、教育、卫生等部门要协助政府做好破产企业所办公安、学校、医院等社会职能部门的接收安置工作。
(二)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
1.配合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做好企业关闭破产前期准备工作;地方所属企业关闭破产预案由地方政府为主编制。
2.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企业关闭破产工作。
3.制定防范突发事件的预案,确保社会稳定。
4.接收离退休人员,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5.接收企业办社会职能并落实管理部门。
(三)企业领导班子的主要职责。
1.企业党组织要做好国家破产政策的宣传工作,确保企业党组织的健全和正常运转;行政班子要恪尽职守,确保企业生产经营和职工生活的平稳。
2.做好企业破产预案和职工安置方案的编制工作。
3.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做好企业关闭破产的前期准备工作,制定防范突发事件等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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