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农业经济交流合作机制。一要与东盟国家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双边和多边的农产品展销(洽谈)会、农业技术与合作论坛或农业领域高层次研讨会等,以增进双方的了解和沟通;二要在种植业、水产养殖、畜牧、农业生物技术、农业机械、农产品加工、海洋捕捞及渔业机具生产、农业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等重点领域加强农业投资与合作。
(二)建立农业科技交流合作机制。要实施“请进来、走出去”战略,充分发挥我区杂交水稻、疫病防治、综合养殖、苗种繁育、节能沼气、节水农业新材料、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农业实用技术成果比较切合东盟实际的优势,加强与东盟国家的技术交流与合作。
四、积极创造条件扩大我区与东盟国家的投资和贸易
(一)建立和完善相关保护机制。自治区有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进口监测预警、检验检疫、原产地保护和必要时启动保障措施的机制,为我区提供反欺诈、反不正当竞争保护,确保原产地域产品在进出口贸易中得到关税、通关等方面的优惠。同时要积极为冲破非关税壁垒等提供支持,积极推进我区农产品国际贸易。
(二)认真研究我区与东盟国家在农业生产、加工、营销方面的比较优势,推进双向投资。一方面要积极吸引东盟较为发达国家的资金、技术到我区投资;另一方面要积极引导区内各类企业“走出去”,到东盟国家投资。
(三)发展壮大优势产区的市场经营主体。在优势农产品产区,选择一批规模大、起点高、带动能力强的“两头在外”的农业企业,优先推荐和确定为国家和自治区龙头企业,并予以重点扶持,使各农产品主产区都有一批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快速形成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势产业带和产业区。
(四)加强对优势产品的营销服务。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设立专项资金,资助企业和名牌产品的宣传。鼓励和扶持从事优势农产品加工、销售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参加国际展览、展销会以及举办新产品发布会、说明会等推介活动,提高我区优势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知名度。
(五)加快凭祥、东兴等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努力改善合作区投资软环境。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制定税收、土地使用、快速通关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客商发展边境地区出口加工业,为边境地区发展外向型经济注入活力和动力。
(六)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要进一步改善区内交通环境,使我区西南出海大通道真正发挥其应有作用,增强我区的地缘竞争力。
(七)尽快启动素质培训工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民技术培训,并切实加强对农业生产、加工、销售出口企业负责人的国际市场营销知识培训,使我区农民和企业家尽快了解和掌握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