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认真安排好灾区和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组织干部深入灾区和贫困地区,摸底排查,核实灾情,及时把救济款物发放到户到人,按规定减免有关税费,组织和引导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对丧失劳动能力的特困人口,要实行社会救济,适当提高救济标准。
八、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努力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和增收能力
26.大力发展农村教育,提高农民科学文化水平。坚持为“三农”服务的方向,推进基础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三教统筹”和“农科教”相结合。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鼓励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用人单位开展对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加速培养知识型和技术型农民。
27.加大计划生育工作力度,控制农村人口增长。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建立利益导向机制,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切实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问题。确保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免费向育龄群众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大力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提高农村育龄群众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水平,促进农村人口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28.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提高农民健康水平。建立和完善以县级政府管理为主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构建基本设施及功能齐全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处理农村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
29.重视农村文化建设,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各级政府要把农村文化建设所需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每年新增文化事业经费主要向农村倾斜。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和管理,形成集宣传、文化、广电、体育、科技于一体的综合性宣传文化中心。继续组织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农业节目进村入户工程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鼓励和支持农民开展业余文化体育活动。
九、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优化农民增收环境
30.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更多地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坚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摆到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力量的配备,充实农村工作机构和干部队伍。加强农村社会经济调查研究。健全考核评价制度,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考核一个地区和部门领导班子能力和政绩的重要标准。
31.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转变干部工作作风。要把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活动不断引向深入,探索和落实让干部经常受教育、使群众长期得实惠的有效办法和长效机制。深入开展以创建“五个好”村党组织、乡镇党委、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市)为内容的“三级联创”活动,推进“三培两带”工程。建立培养和造就农村能人的机制,营造鼓励能人干事业、支持能人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完善村民自治,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干部联系点、部门包村帮扶、干部进村入户等制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解决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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