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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五、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不断改善农民增收的基本条件
  15.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大力抓好廖坊水库、鄱阳湖区二期防洪、赣抚大堤除险加固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抓好河道疏浚以及中小河流堤防整治。整合各项支农投资,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从财政资金、扶贫开发、以工代赈等多渠道增加投入,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现有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搞好水源工程和国家二期农村人畜饮水工程项目建设,引导社会力量兴建“七小”水利工程,加强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搞好灌区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继续抓好列入国家改造计划项目的大型灌区加固整治、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以及国家节水重点县示范项目建设,广泛开展灌区末级渠道等田间工程维修配套建设,改造和完善机电排灌设施。
  16.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林业工作的重点要从以生产木材为主转向以生态建设为主,切实推进退耕还林、长江珠江防护林等生态工程建设。积极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抓好赣江上游、长江上中游、鄱阳湖流域等水土保持治理工程建设,实施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推进农村沼气建设。实施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工程,切实保护好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大力发展农业生态旅游,进一步加强农业环境保护,防止产生新的污染。
  17.加强村庄建设和农村环境整治。要按照建设新农村、逐步实现农村城镇化的要求,进一步抓好村庄规划工作,引导农民向中心村集聚。加快村庄道路建设,力争到2007年,通行政村的道路路面硬化率达到60%。建设小康示范村,加快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农村环境整治要从治理“脏、乱、差、散”入手,大力开展田、林、路、河、住房、供水、排污等综合整治,着力优化人居环境,力争把我省农村建成美丽的乡村。
  18.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继续实施“一县一业”开发战略,重点在赣南等丘陵山区通过小流域综合治理,发展特色林果业和养殖业;在赣抚平原和吉泰盆地通过建设高标准农田,发展优质大米、草食畜禽和无公害蔬菜等产业;巩固退田还湖成果,在环鄱阳湖地区通过低洼地改造,建设两用高效农田,发展优质水稻、水产、水禽和水生作物。要创新投资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各类资金投资农业开发。
  六、深化农村改革,不断完善农民增收的体制和机制
  19.深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农村税费改革后亩均农业税高于全省平均64元水平的,一律降到64元以下。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2004年农业税税率比上年降低1个百分点。税改后土地面积减少的,据实核减计税面积,并相应核减农业税。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加强对各级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专款专用。积极探索化解乡村债务的有效途径。按照“巩固、完善、深化、提高”的要求,继续完善农村税费各项配套改革。健全和进一步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涉农收费公示制、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责任追究制等制度,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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