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连锁经营在发展现代流通服务业、提升城市和社区载体地位中的重要性。积极应对加入世贸组织后流通领域激烈的市场竞争,采取措施,促进连锁经营,扩大经营规模,通过大流通,带动大发展,实现我市从传统商业向现代商贸流通的转变。
二、采取多种形式,促进我市连锁经营的发展
(一)促进连锁经营结构的合理化和多样化。以便民、为民、利民为指导思想,结合城市建设和改造,制定和完善商业网点设施发展规划。鼓励现有的连锁经营企业做大做强,对具备一定规模和发展潜力、管理规范的连锁经营企业可以进行试点工作,引导其通过资产重组、租赁、买断等多种途径,实现连锁规模的迅速扩张。要推进传统百货店向现代百货、购物中心等业态转型和功能创新。在经营形式上要加强对大卖场的规划控制,重点发展便利店和社区便民店。同时,按照连锁经营的规范要求,大力发展特色鲜明、主题突出的各类专卖店和专业店。要加快农贸市场的超市化改造步伐,鼓励多元化投资开办生鲜超市。鼓励连锁经营向第三产业的各个领域发展,促进连锁经营规模化。鼓励已具备一定规模的连锁企业到市外开拓市场,同时积极吸引国内外大型连锁企业集团在我市投资发展。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向跨区域经营的连锁企业提供服务引导,并积极争取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继续改善投资环境,使更多的知名连锁企业将总部或区域分部设在我市。
(二)加快物流配送中心建设。要逐步提高连锁经营企业统一采购和统一配送的比例,推进大型连锁企业配送中心建设,建立高效率的配送体系。积极培育现代物流配送企业,鼓励其与店铺较少、规模较小的中小连锁企业合作,发展面向中小企业的社会化物流配送企业,形成社会化的高效运转的配送网络。
(三)积极稳妥推进特许经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强、知名度高、管理基础好的企业为切入点,推动特许经营发展。积极利用、开发传统品牌,形成规范化、易扩张、能够实施有效监管的特许经营体系。通过区域特许经营等方式,引进国际著名特许品牌。
(四)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随着我国商业流通领域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加大,外资进入我国零售业的形式、数量、地域、股权比例等方面的限制已经陆续取消,我市内资连锁企业应积极、主动引进和吸收国际先进的连锁经营技术、营销技术和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经验,通过各种形式的对外交流和合作,促进内资连锁企业在竞争中发展。
三、为连锁经营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