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计划生育与妇幼保健和医疗服务相结合的原则。从西藏实际出发,科学整合资源,继续实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与现有妇幼保健、医疗服务网络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和妇幼保健机构的力量开展计划生育服务工作,提高综合效益。
三、“十五”期间的主要任务
为保证“十五”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目标的实现,“十五”期间要坚定不移地贯彻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落实“三坚持”,推行“三结合”,促进“三为主”,为全面完成我区“一加强、两促进”的历史任务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切实加强基层服务网络建设
紧紧围绕“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强化基层”的原则,按照自治区关于县、乡(镇)卫生机构实行医疗、防疫、妇幼、计划生育“四位一体”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计生委和内地十五省(市)对口支援西藏七地市计划生育工作的有利时机,到“十五”末,全区73个县(市、区)全部建立起妇幼计生服务站,681个乡(镇)各配备一名妇幼计生员,强化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职责,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目标责任。
(二)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
大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县、乡两级管理干部和技术服务人员的文化业务素质,到2005年,全区县一级管理干部和县、乡技术人员普遍得到2次以上专业技术培训,逐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结构,把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充实到计划生育队伍中来,有计划地培养高学历专业人才,全面提高计生干部的整体素质。
(三)认真贯彻落实和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普及科学知识
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结合我区实际,积极配合自治区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和规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妇幼保健、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等方面的科学知识,引导人们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倡导婚育新风,努力建设新的生育文化。加强对青少年的性知识和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婚育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