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事关我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工作,必须坚持“发展经济和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保持适宜人口规模,提高人口素质”两手抓的方针,切实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全力推动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在“十五”期间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十五”期间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十五”期间,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以邓小平人口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我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中心工作,坚持发展经济和控制人口过快增长、提高人口素质两手抓,按照国家计生委的统一部署,结合西藏实际,坚持宣传教育、优质服务、自愿选择的方针,以农牧区特别是贫困地区优生优育工作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为重点,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以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为宗旨,建立和完善“宣传教育;综合服务、科学管理”相统一的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努力实现“三为主”工作目标,不断提高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奋斗目标
结合我区实际,“十五”期间,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城镇计划生育率稳定在95%以上,农牧区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70%以上,妇女总和生育率稳定在3.0,五年内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9‰左右,出生人口不超过25万人。到2005年,把我区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4‰以内;加强妇幼保健工作,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全面推行生殖健康的科学教育,使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达到60%以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到2010年,实现人口有计划的发展,进一步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使出生人口素质和育龄妇女的健康水平显著提高,使人们的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明显提高。
(三)基本原则
1.积极稳妥的原则。“积极”就是要坚定不移地落实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促进西藏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稳妥”就是要充分尊重藏民族的文化传统,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充分考虑生存环境、地域差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实事求是、分类指导、循序渐进地开展工作。既要克服对人口增长放任自流的思想,又要防止方针政策和工作方法上的简单粗暴。
2.稳定现行政策和注意区别对待的原则。我区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是;汉族干部职工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藏族干部职工和城镇居民一对夫妇只生育两个孩子,提倡藏族农牧民群众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实行有间隔的生育,提高母婴健康水平。这个政策体现了汉藏有别、城乡有别、干群有别,符合西藏实际,要稳定地坚持下去。对边境人口稀少的民族和地区,适当发展人口,加快经济社会的发展。在计划生育管理措施上,对农牧民群众认真贯彻自愿选择的政策,不作任何形式的处罚性规定和强行命令。
3.坚持宣传教育、优质服务、自愿选择的原则。要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妇幼保健、优生优育和避孕节育等方面的科学知识,深入开展区情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树立人口观念和健康意识,正确认识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要通过各级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向广大农牧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的避孕药具和节育技术,努力把工作做在孕前,尽量避免因意外妊娠而使用补救措施;积极开展生殖健康和计划生育知情选择服务活动,促进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的提高。